要是真的遇到了什么危险,找人求救啥的,也是相当方便的。
四根野山参摊在面前。
一根八十年份左右的,剩下的三根就有些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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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也逊色许多。
估摸著,也就二三十年左右。
把东西收起来,白露拍拍脸蛋,让自己冷静下来。
她正色地道:“我得跟你说清楚。”
“你说唄。”
“这野山参,八十年份的这个,就咱俩知道就行了。”
秦烈云一愣:“爹娘也不告诉吗?”
“不说。”白露抿著嘴唇:“该有的孝敬,我肯定不会少的。
可往后要携手白头到老的,是咱们俩。
咱们俩也要攒钱,以后还要养孩子呢。”
“行!”秦烈云嘴角带著弧度道:“只要你不瞒著我就行了。”
“也不是瞒著吧。”白露撅著嘴道:“我还是觉著,这种东西,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就算不是故意的,哪天要是不小心把话露出去,那就麻烦了。”
“嗯,放心,我知道的。”
白露把那根八十年份的人参给藏了起来,剩下的就放到一旁,等回家吃完了饭。
回来再炮製一下。
不管是拿出去换钱,还是留著自家泡酒,那都是很不错的选择。
处理好这些,白露还跑到隔壁,特意看了一下自家新添的成员。
“烈云,咱们家养这么多动物,能行吗?”
“行啊!”秦烈云靠在门框上,笑著摆手道:“都是养著打猎的,又不是用来吃的,怎么不行?”
“嗯嗯,也是。”白露摸著小奶狗,低声道:“你们可要好好长大啊。”
看著小奶狗,秦烈云就纳闷了,他好奇地问道:“我差点忘了,咱爹以前上山打猎,都不带猎狗的吗?”
闻言,白露一愣道:“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这个了?”
“额,猎户,不养狗的,应该很少吧。”
在山上打猎,有好些方面,人还是没有猎狗敏锐的。
带著猎狗,不单单是多了个听从指令的帮手,在某种程度上,猎狗也是能救命的。
“他也养的。”白露三言两语,就把这事儿给带过去了:“我爹在山上出事儿的时候,那几条猎狗都在,可是一条都没保住。
我爹可心疼那些猎狗了,你在我跟前提没事儿,可千万別在爹面前说这个,他受不了。”
秦烈云点点头瞭然了。
不管是猎狗,还是家养的狗。
都忠诚得很,天长地久地相处起来,跟家人也没啥两样了。
“没事儿,等鹰一跟鹰二把蛋孵出来,我给老丈人送两只拉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