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压根就不想让他跟著一样?
可是……
为什么啊?
温特怎么想都想不明白。
但他知道,自己要是再一个人待在这种地方,那危险性绝对是相当大的。
自己这一身的血污。
以狼的嗅觉,不可能闻不到,要是运气差点。
被几头野狼堵在这巷子里,怕是明天尸体都找不到。
“还是回去吧……”
一想到自己可能会被连人带骨头进了狼腹,温特就有些害怕了起来。
犹豫了一下,还是转身准备返回酒馆的方向。
所幸酒馆距离这里並不算远。
只要出了这个路口……
“呜~~~”
一声野兽的低吟声,顿时將温特惊得浑身汗毛直立。
只见两头野狼,正瞪著一双血红的双眼,悄然从前方的路口走出。
其中一头稍大一点的野狼,其獠牙处,甚至还沾著些许血渍!
温特可不会傻到认为这是牙齦出血。
“该死的……”
毫不犹豫將手中的m700端起,枪口直直瞄准那头稍大一点的野狼。
同时,温特也在下意识的向后退去。
想著儘量拉开距离,好给自己创造拉栓开第二枪的时间……
他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后面的环境,后退的脚步,却是猛然停了下来!
只见后方的道路上,同样也有两头野狼,正缓缓向他靠近!
两麵包夹!
“这下麻烦了……”
温特脸色不太好看,想起之前张玄问他,身上还带了什么武器的话。
忽然记起,自己身上,还有一把自动拾取来的转轮手枪!
史密斯韦森model25。
相当经典的一把。45六发转轮手枪。
在他们这些猎人圈子里,基本相当於常规军警的格洛克了。
当然,这些只是些杂话。
温特在想起来这把枪之后,看了一眼身旁两侧的墙壁,同时腾出一只手来,伸向了藏著枪的腰间口袋……
但!
狼的智商可不低。
尤其是吃过人的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