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彦博站了出来,神情严肃。
“回稟殿下,废奴令发布於四月前,此为半年前之事。”
“若依《唐律疏议》,人分良贱。脚夫属贱籍,其命价,確实低於良人。”
“但,律法从未言,贱籍之命,可隨意践踏!”
“钱家管家,当眾行凶,致人死亡,已构成『斗殴杀人之罪,当处『绞刑!”
“而那货主钱某,身为家主,纵奴行凶,事后包庇,亦当负连带之责,当处『杖一百,徒三年!”
“至於那受理此案的县衙官吏,玩忽职守,枉法曲断,当革职查办,追究其责!”
温彦博不愧是执掌过刑部的大佬,对律法的条文信手拈来,判得清清楚楚。
李越点了点头。
“好。”
他看向常威。
“常將军,事你来办。”
“本王就在这里看著。”
常威心中一凛。
“末將遵命!”
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刻点了两队亲兵。
“陈武!”
“末將在!”
“你带一队人,立刻去钱家,將那行凶的管家,和他的主子钱某,一併给本將拿下!若有反抗,格杀勿论!”
“你!”他又指向另一名校尉,“带人去县衙,將当初审理此案的官吏,给本將锁来!”
“是!”
两队人马,领命而去。
整个过程,雷厉风行,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李越看著,暗自点头。
这个常威,是个能做事的。
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百姓们的胆子,也大了起来。
一个又一个的百姓,开始走上前。
他们诉说的,大多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比如邻里之间因为一尺宅基地而產生的纠纷。
比如在集市上买东西,被商家缺斤短两。
比如借了钱,对方却赖著不还。
这些案子,都不大,但在百姓看来,却是天大的事。
李越没有丝毫的不耐烦。
他让常威坐在自己旁边,对於这些民事纠纷,他只听,不判。
而是直接让常威这个“父母官”来处置。
常威也展现出了他作为一地主官的能力。
他或当场调解,或派人核查,或直接板子伺候。
处理得井井有条,有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