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判这个药材商人斩监候。”
“这案子最后的覆核,就到我们这边了。”
“还请方大人签字。”
赵文欢笑眯眯道。
方子期扫了一眼。
这大概是一个药材商人走私的案子。
这个药材商人叫翁言才,籍贯就是应天府人。
前些日子在贩卖药材的时候,居然夹带私盐贩卖。
按照《大梁律》,胆敢私犯私盐者,需要杖一百、徒三年!
所以刑部给出的刑罚就是判决將翁言才刘洋三千里、盐货入官!
这其实算是一个中规中矩的审理判决方案。
一切都是按照大梁律来的。
大理寺作为覆核职门,扫一眼卷宗,觉得差不多了,就可以签字了。
但是方子期扫了一眼后,眉毛不由得跟著扬了扬。
有破绽。
而且还不止一处……
这就有点意思了。
方子期暗自思忖。
难道是这赵文欢故意找一份有破绽的卷宗来,让自己签字。
然后最后捅上去,发现这个案子另有隱情。
那方子期这个签字的大理寺右寺丞自然要跟著吃瓜落。
至少也是个瀆职的罪名。
不过大理寺的案子这么多,偶有失手,其实也不算多大的事吧?
瀆职一次,也不可能就將方子期罢官去职。
如果赵文欢就这点手段的话,方子期就实在太失望了。
本著走一步看一步的想法。
方子期堂而皇之地指出破绽:“这个案子,不能结!”
“案卷中,至少有两处破绽!”
“一是翁言才药材帐本上记载的运输重量同实际查抄的货物重量严重不符!”
“二是这私盐包装上印有『槐花印记。”
“据本官所知,这『槐花印记在大顺颇为流行。”
“这私盐究竟是运往何地,犹未可知。”
“若是这私盐是运到大顺的呢?是为了通敌卖国的呢?”
方子期据实指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