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啊啊啊——!!!”
顾承颐再也承受不住,他抱著头,发出了野兽濒死般的,悽厉的嘶嚎。
他想起来了。
他全部,都想起来了。
他不是忘了。
他根本不是忘了!
他是……不敢想起来!
当他在京城的病床上醒来,面对自己残破的双腿,和被判了死刑的身体时,他怎么敢想起来?
他怎么敢想起,在遥远的小镇,还有一个姑娘,在等著他回去娶她?
他怎么敢想起,他曾对她许下过那样郑重的承诺?
一个废人。
一个连自己都无法拯救的废人。
一个被医生断言活不过三十岁,连未来都没有的废人。
他拿什么去兑现承诺?
他拿什么去娶她?
用他这双再也无法站立的腿吗?
用他这具隨时都会崩溃的,残破的身体吗?
不。
他不能。
所以,他的大脑,为了保护他,为了让他能在那无尽的绝望和痛苦中活下去,选择了最残忍,也是最有效的方式。
——遗忘。
忘记她,忘记那个小镇,忘记那段如同偷来的幸福时光。
忘记那个让他心动的开始,忘记那份纯粹的爱恋。
忘记那个他亲口许下的,却再也无法兑现的承诺。
原来,他才是那个,最先失约的人。
原来,他才是那个,懦弱的逃兵。
这个认知,比爆炸的火焰,比碎裂的骨头,更让他痛苦万分。
巨大的,灭顶的愧疚与悔恨,像一只无形的手,死死地扼住了他的心臟,然后,狠狠地,捏爆!
“噗——”
一口鲜血,猛地从他口中喷涌而出,染红了身前清澈的溪水。
“承颐!”
孟听雨看到那抹刺目的红色,整个人都疯了。
她从水里爬起来,连滚带爬地扑到他的身边,紧紧地抱住他。
“顾承颐!你看著我!你別嚇我!”
她的声音,因为极致的恐惧,变得尖利而破碎。
顾承颐的身体,软软地,倒在了她的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