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以前大宅门里,最低贱的丫鬟穿的。
“换上。”
宋怀恩把衣服扔在宋沁城脸上。
“现在,马上换上这身衣服。”
“去南城,去归元阁。”
“不管是用跪的,用爬的,还是用你这具身子。”
“只要能让姜默消气,只要能让他高抬贵手。”
“哪怕让你给他当狗,你也得给我摇尾巴!”
宋沁城捧著那套粗布衣服,眼泪大颗大颗地砸在地上。
尊严。
骄傲。
在这一刻,被那个最爱她的父亲,亲手撕得粉碎。
她想拒绝,想逃跑。
但宋怀恩接下来的话,却封死了她所有的退路。
“你可以不去。”
宋怀恩背对著她,声音阴森。
“但如果不去,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宋家破產,我会因为非法集资和洗钱被枪毙。”
“而你,作为我的直系亲属和公司高管,也会在监狱里度过下半生。”
“是去给人当狗,还是去牢里被人玩死。”
“你自己选。”
死一般的寂静。
只有窗外的雨声,渐渐大了起来。
良久。
宋沁城颤抖著手,解开了身上那件残破的旗袍。
她脱下了象徵著荣耀与权力的华服。
露出了那具从小就被精心呵护的、白皙如玉的身体。
然后,颤颤巍巍地,套上了那件粗糙磨人的麻布衣裳。
布料摩擦著皮肤,带来一阵阵刺痛。
却不及心里的痛,万分之一。
“我去……”
她的声音沙哑,仿佛灵魂已经被抽空。
宋怀恩转过身,看著眼前这个卑微如尘埃的女儿。
没有心疼,只有一种如释重负的冷漠。
“去吧。”
“记住了,姜先生不点头,你就死在归元阁门口,也別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