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随着大顺提出了“休克”
和“自由贸易”
的药方后,英国王党已经必须要把北美抓紧了。
总不能……总不能把曼彻斯特等地的几万失业手工业者,都抓去监狱,做监禁奴全都扔糖岛上去。
宾州的大片土地,如果可以国有化,那么肯定能极大缓解英国即将爆发的巨大内部矛盾。
宾家族的12万平方公里土地,并不全是耕地,要是12万平方公里的耕地那还了得?指的是宾家族对这12万平方公里土地拥有封建主权,这就使得“授田”
的时候,一般来说得多付三分之一的封建特权免除税——类似除夜权,当然宾州没有,但有类似的东西。
也就是说,土地实际上要交两分钱:一份是你买了土地耕种的钱,另一份是你要买断地主的封建权益的钱,比如你买了土地的耕种权,但是地主有在土地上的狩猎权,还是那句话,地主未必真的去你的麦地里狩猎,但基于程序正义和法律正义,这笔钱你得交给地主,要把地主在土地上的狩猎权什么的都买走。
再换句话说就更简单点,所谓买地,按照欧洲传统,买的其实是“永佃权”
。
永佃权从欧洲法律的角度,是种、收的问题。
那么这个土地上附属的除夜权、狩猎权等,并不包含在永佃权之内。
你种地没问题,因为你买了永佃的耕种收获权利;同样的,我在你的土地上打猎也没问题,因为我没把这块土地上打猎的权利卖给你。
这和大顺那边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
大顺那边的佃农,“享受”
的是土地私有制下的超经济剥削;而欧洲这边的农民,依旧“享受”
的正牌的封建贵族延伸出的土地所有制。
宾州的问题,要么靠国王把宾州的主权收回;要么,就只能走历史线,莱克星顿的枪声响起,宾家族作为“保王党”
,淡化其阶级属性,没收其土地充公。
如果把“土改”
的政治属性去掉,只从纯粹的“技术”
角度看。
北美是大西洋两岸“土改”
最彻底的地方,只不过北美的“土改”
,是用印第安人的“头皮”
;是用成百数千的淡化了阶级属性、强化其站队状态的“保王党”
的家产来改的。
所以,把大地主扣个“保王党”
的帽子,然后没收其土地,就不是“斗地主”
了吗?
这个就看怎么说了。
从表象的角度上讲,那就不是:比如约翰·宾,他不是因为是地主,而被没收家产和土地的;他因为是
“保王党”
,而被斗、并且没收的土地归为国有的。
从法律和程序的角度上讲,这不是斗地主。
从本质的角度上讲,那就很是。
比如约翰·宾,这就是个标准的“斗地主”
——连赎买土改都算不上。
这个问题就在这。
如果,富兰克林所代表的“反专利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