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个同事代班,调休,请假的事情搞定了。我从阳台走进来时,那盆水果已经被他干掉了一大半。
“挺甜的,哪买的?”
“邻居送的,说是在小区楼下的水果店买的。”
然后他便不说话了。跟他们有仇似的,坐在沙发上继续大口大口啃。
我翻出那张请贴,婚宴的时间在晚上六点,现在才上午十一点,他来这么早干嘛?
陆九吃光李子后躺在沙发上安然自得的玩起了手机。把我当空气,不说一句话,也不说什么时候走。我不知道他这样到底是几个意思?看不懂,也猜不透。
他的脚不方便,我又不忍心赶他走。便坐回电脑桌前,戴上眼镜,继续码字。我写稿的时候必须戴上耳机一边听歌一边写。写起来就会很忘我,忘了周围的一切事物和时间,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当陆九摘下我耳机喊我吃饭时,已经是下午一点半了。他煮了两碗面,煎了两个荷包蛋,我一个人住,为了省钱省时,大部分时候都是下面条度过。没有冰箱,一个人炒了菜也吃不完,倒掉又可惜。不吃面条的时候就在小区外吃快餐,或者啃面包。
陆九与我坐在小餐桌上,我们各自吃着碗里的面条,他知道我喜辣,我的碗里放了老干妈,他的碗里没放。
我抬头问他:“陆九,我们几点去?”
他没有抬头看我:“四点。”
“哦。”
陆九吃了口面,仍然没有抬头,问我:“你明天几点上班?”
“四点。”
“上午陪我去医院拆石膏。”
我明明可以说不去的,说出口的确是:“好。”
我觉得可能是从小到大他总是欺负我,我被他欺负惯了,我比他大一岁,总是把自己当他姐姐一样照顾他惯了吧。
吃完面后,我洗碗,忽然想到一个问题,站在阳台上问他:“陆九,你把房子卖了,我的那些花呢?”分手前,我在陆九的阳台上种了好多盆花。
“在公司,你什么时候有空去拿。”陆九脱了衣服,躺上了床,看样子要睡午觉了。
我洗完碗走进房间时,他已经闭上了眼睛,看起来很疲惫的样子。我坐回电脑桌旁继续写稿。写了两个小时后,他还没有醒。关了电脑,去阳台把昨天的衣服洗了。没有洗衣机,衣服都是手洗,一个人的衣服洗起来也快,买个洗衣机要一千多块,反正是出租房,以后搬房子的时候又带不走,能省则省。
陆九一声不响的来到我身后,双手突然从身后绕过来,搂住了我的腰,下巴抵在我的头顶上,一脸十分享受的样子。
“陆九。”
“别动,让我抱抱你。”
我真的没有动,站在那里任由他抱着我,继续洗衣服,这一刻连时间都是格外宁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