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再次修罗场
“阿月,超级漂亮对不对。”田思思把手搭到江月的肩膀上兴奋的说道。
“是啊,呵呵。”江月此时此刻只觉得非常的尴尬。
张晔看了一眼田思思的手,幻想着自己的手搭在江月的肩膀上是一种怎样的感觉,他的动作被旁白的路易看得一清二楚。
事已至此,他已经表白了,如果江月不笨的话势必会看出张晔他们的心思来。
反正他们已经互相视为情敌了,表面上的和谐有时候就显得没什么必要了。
路易看着张晔,不光是他今天穿的紧致,张晔的穿着很明显也是精心打扮过的,羊驼色的大衣,里面是一件看不出牌子的手工衬衫,上面的设计不规则却抓人眼球,他的头发也被精心打理过,脚上踩着的高靴让他看上去有些盛气凌人。
他一直觉得张晔是他们四个男嘉宾中最精致的那一个。
大概可能之前是公众人物的缘故,每次他出现的时候外在形象总是十分的完美。
就算是他们中比较精致的爱打扮的蒋玖,在张晔的面前却显得十分的糙,那更不要说他和叶司南了。
还有他一直以来那种一切竟在掌握之中的悠闲模样。
这才是让路易最记恨的,在他每日的揣揣不安之下,他的情敌却风淡云轻,这让他怎么能不在意。
不知道江月是否会喜欢张晔这样的类型还是别的什么。
不过,精致的男人谁不爱呢?看看张晔那些疯狂的粉丝们,每天被他的皮囊给迷得晕头转向的。
不过同时路易也十分的庆幸,按照这段时间以来和江月的相处,江月大概是不会喜欢引人注目的感觉,毕竟如果真的成为张晔的对象的话,势必会成为众矢之的吧。
这大概是他唯一的优势了。
蒋玖的话。。。。。。这位大少爷好像过于的幼稚了,路易不觉得他可以抓住江月的心。
这么算下来,路易越想越觉得自己机会比较大。
自己虽然出生豪门,但是母亲只是一个普通的孤儿,而且家族自由,不在乎什么门当户对的事情,喜欢就好。
性格上,他自认为自己比张晔和叶司南那样的人好相处多了,他觉得自己是最适合成为江月结婚对象的人。
钱,颜值,身材,性格,一颗爱她的心,他全都有。
这么想着,路易就又把江月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又一遍。
江月努力的克制着自己扭头,努力淡定和田思思讲话。
说实话,她感觉自己现在是腹背受敌。
她一直把田思思他们当做女儿一样看待,没想到现在却要以情敌的身份去面对他们。
从朋友成为情敌,这件事情让她觉得挺惊悚的。
“我们去看表演吧。”张晔凑上前说。
就算烟花再美,也是转瞬即逝罢了。
“走吧走吧。”
江月被几人拖着走向大礼堂。
*
令江月没有想到的是,庞义竟然也是表演团的一员,而他表演的节目是。。。。。。一个人的朗诵,表演顺序位列第一个。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