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怕他的父母会暴露他。以他的家庭关系,亲人总是可以绝对信任的,他是担心自己给他们带来危险。
那曾经发生过,好在安全度过了,他不希望自己要再度面临那种境地。
如果这一切结束了,他或许该回去和他们团聚。他叹了口气。就是那一天或许还早着呢,布鲁斯甚至刚刚才有了定位其他地方的思路。
“若有一日,
(althoughoneday,)
我们如鼠辈般死去。
(wealldiedlikearat。)
我的爱,仍至死不渝。
(forever,mylovestays。)
我的爱,仍至死不渝。”
(whatever,mylovestays。)
在不下雨的日子,哥谭和其他大城市的夜晚倒也没有那么大区别,只不过格外混乱无序一些。即使蝙蝠的传说已经流传了快二十年,深植于城市的顽疾也难以根治,或者,那早已不是一种病症,只是一种生存方式。
所以小偷、白领、强盗、搬运工、资本家、帮派、瘾君子、酒精中毒者和义警都平等地漫游在这里的街道,工作、等死或是寻欢作乐,如果不幸碰上犯罪则最好大喊“蝙蝠侠”,除非是黑吃黑。
而克里斯汀则是其中另一种不幸——加班的那个。
经过她白天上班的时候的激烈摸鱼,她确定了这枚戒指是二十五年前发生在哥谭周边的“双峰镇”的一起凶杀案的证物,死者名为劳拉·帕尔默。
不巧的是,双峰镇和布鲁德海文同时断裂。克里斯汀暂时没法去实地考察;案件调查工作的负责人,fbi探员戴尔·库珀也不知去向。
但也不是毫无收获。那起案件的当事人之一,奥黛丽·霍恩,现在就在哥谭,并且常常会来到这间酒吧。
现在,克里斯汀拿着一杯几乎没度数的酒,坐在酒吧吧台旁边,目光寻觅着自己的目标。
不远处,酒吧驻场的乐队正唱着老歌,乐声通过音响散布在酒吧各处,混合着灯光与酒精的气味,营造出一种迷醉的氛围。
让她厌恶的是烟味,包括某种特殊草本植物燃烧后散发出的糟糕气味。
她还记得自己在戏剧系的时候,哪怕在禁烟标志下面都在吸二手烟,宿舍里也不例外——她的三个舍友都抽烟。
作为反击,她天天做艾灸。
想到这部分不愉快的经历,她忧愁地喝了口杯中的液体,一只手插在兜里,摩挲着那枚古怪的戒指。
伊文斯的情况她在报社的时候就已经了解,相关的报道是维姬·维尔负责——按照设定,她们俩似乎不太对付,可能是理念方面的冲突,但就对方履历而言,她还是挺佩服的——总之,知道自己的队友没两天又躺下了就对了。
文森特似乎对此颇有微词,完全不理她有关伊文斯的信息;而伊文斯本人现在也还没有恢复意识,所以她暂时也判断不了这位队友到底为什么要那么做。
习惯了。她把杯中的酒几乎饮尽。近似为无的酒精从口腔进入血液,很难说是放大了还是麻痹了她的心累。
这时候,她留意到酒吧里的一个大胡子戴墨镜的男人。
[侦查检定,1360,普通成功]
[乍一看,那男人和混迹这种场所的帮派混混没什么区别,但你察言观色的经验让你本能觉得有某种违和存在。]
[他可能经常来这种场所,但绝不是为了寻欢作乐。]
“你好,这位美丽的小姐,能有幸请你喝一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