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秦川照例不加解释,直接拿起刚才书写的纸张念道:“所有的矿山资源,产权属于大汉全体国人。
其经营权采用拍卖之法,考虑到当前朝廷的执行力弱,因此这种拍卖,是连税款一起预估在内的。”
“拍卖标的,为当前矿山的二十年或三十年经营权,价高者得。获得经营权之人,需在大汉律法范围之内经营矿山,开采的矿石若需交易,不再另行纳税。”
念完,秦川放下纸,对众人道:“你们觉得这样行吗?”
“太傅,‘大汉全体国人’是什么意思?”陈群思索着问道。
“就是大汉全体国人的意思。”
“属下认为这个说法不妥,人人有份,最后只能是人人无份。而且这天下的土地矿藏,难道不该都是天子之物吗?”陈群道。
“长文,你有何见解?”秦川见陈群似有所指,便问道。
“属下以为,太傅应该说‘矿山属于天子所有’。当然,陛下肯定愿意把这些财富用之于全体国人。”陈群道。
果然本性难移,陈群这就开始专注于制度的建设和解释了。
不过他的话也算是站在秦川的立场,只是多饶了一道弯。
当然,要是按照陈群的建议制定制度,其中也会留下一道暗门:若是皇帝势大,那他就能名正言顺地把这些东西拿回去。
不过这种说法,也更容易获得当前各阶层的认同。
秦川思考了片刻,便点头道:“恩,长文言之有理,便按你说的改一下。”
随后众人又就秦川的方案继续讨论。
只华伍认为一处矿山一处矿山的拍卖,实在太过麻烦。
但不用秦川出面,陈群就反驳了他:“难道一次收取几十年的税款,比每年去估算产量收取矿税,会更麻烦?”
一句话就把华伍说的哑口无言。
“这样方便是方便了,但谁能一次拿出这一大笔钱?”吕方忍不住插嘴道。
“所以我让你们讨论,就是为了增加一些细则。比如针对拿不出这么多钱的问题,你们觉得该怎么办?”秦川道。
手里的人才也需要培养,大方针秦川要掌握,但一些细节完全可以让手下人想办法解决。
“可以给矿山经营者提供借贷。”种辑难得地开了一次口。
借贷一说,他也是在秦川数次借钱给朝廷之事上得到的启发。
反正秦太傅有钱,搞不定的事,让秦太傅先借一笔出来就好。
“这是一个办法。”秦川赞许地对种辑点了点头,以示鼓励。
“不可,哪有事事都靠我们自己出钱的道理?我认为,可以让矿山经营者分五年或十年支付这笔钱,定出一个比例,一开始收取一半,此后每年付多少。
若是无力支付,我们就把矿山收回来。”陈群道。
秦川忍不住细细看了陈群几眼,小伙子不错,这都能想到。
至于吕方的冶所,按照西汉流传下来的律法,本应也是五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