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翊哈哈大笑,缓缓拍掌:“万仙公子,找你写戏,可真难啊。我只能出此下策了!”他大笑过后,脸上便布满了寒霜,目光变得阴鸷,“其实这天下,比你有才华的文人多的是,但凌洛城里,我能接触到的,最有名的,唯有你。”
“你何必如此!以凶手之名入书,你不怕死后也被万人唾弃?”万仙怒道。
“万仙公子,你可曾听过‘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司徒翊眼神闪烁,道,“我们大多数人都是这沧海一粟。比起被万人唾弃,被遗忘不更可怕吗?”
万仙愕然地看着怪笑的司徒翊。
司徒翊倏地收敛笑意,抓着栅栏,对万仙道:“你是不是想说,我们这些蝼蚁,被遗忘便被遗忘了,有何关系?可是若我们的诞生就是为了被遗忘,那我们奋斗一生究竟有何意义?”
他的目光越过万仙,望向牢房的天窗,思绪仿佛也随之飘远。
“我从小在戏班里长大,跟着师父学艺唱戏。束发之年,我便接替师父,演起了梦华台至今最有名的戏目《焚天记》里的书生,日日接受台下观众的喝彩。可是师父呢?他虽升任班主,却无人再记得他也曾是戏台上万人仰慕的英雄,甚至死后,曾经说要一辈子追随他的戏迷,一个也未来送别他。他早已被人遗忘了!
“我害怕自己也落得这样的结局,可是时间哪管我害不害怕!如今,我也已经到了不再适合演书生的年纪,只能脱下那书生的戏服,给徒弟陆柏穿上。看着那些观众追捧他,我慢慢意识到,我将步我师父的后尘。
“做我们这一行,最终只会应了那句话: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因为我们这些旧人,就算哭也无济于事!
“后来,我渐渐明白了一件事。其实观众不可能永远追捧我们这些戏子,无论是我的师父也好,还是我也罢……甚至是当下最火热的陆柏,也都不过是过眼云烟,但是,人们会永远记得我们戏目里的角色。戏子会轮换,故事里的角色却不会随着岁月老去。那为救少女而当了英雄的书生,会一直登上戏台,接受人们的喝彩。那欺凌少女的恶霸,也永远被人们铭记,遭受唾骂。无论是英雄也好,罪人也罢,至少这些人物会被一直提起,一直记住。”
司徒翊收回目光,望向万仙,声音沙哑道:“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如今的念想。直到我得知你写出了‘蚌中仙’一案,名震凌洛城。
“那书里,被误杀的男子,原是想写书扬名,让天下人了解女子的困境与苦痛。这情节给了我极大的启发。我为何不能写书,把自己编入故事、传奇里,被世人所知所念呢?
“可惜啊,可惜。我演了数十年的戏,却不知如何写戏,才能让我和我的故事流芳百世。就在这时,我起,你在调查‘蚌中仙’案时来过梦华台。我意识到,你会将自己经历过的故事加工成书。所以我决定引你入局,仰仗你的才华和名气,记录我这‘魔再现’的谜案,让我在你的故事里永生。
“我之所以做完三起命案才给你留下线索收手,袒露身份,就是希望人们看在我至少为民除了三害,念及我一点好,我便知足了。若人们只觉得我恶贯满盈,唾弃我,那我也感谢他们至少记得我。因为……遗忘才是这世上最可怕的事!”
司徒翊的眼里竟泛出了泪光。在这片朦胧中,他似乎看见了十五岁初登台时的场景。那红色帘幕拉开的瞬间,如同神启,激发出他灵魂深处的欲望。那欲望令他颤抖,也赋予他力量。他在愈来愈烈的锣鼓声里,踏步而出,惊艳亮相。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他以为从此,他便被刻在了人们心中。
可是人们的心,需要装太多东西了,怎么会一直装着他这位戏子呢?
司徒翊花了很多年才明白,世人对他的喜爱犹如夏夜流萤,一闪即逝。他们最终记得的、痴迷的,不过是故事的角色罢了。所以……
“万仙公子,求求你了!”
司徒翊回过神来,却见万仙已经从他面前离开。于是,他对着走远的万仙尖叫起来。因为万仙一开始就说了,他是来破他的妄想的。
司徒翊知道,他是不会让他得逞的。
“万仙,你个混蛋!你以为我喜欢杀人吗?那么麻烦的事,为何我还要接二连三地做?还不是为了让你的故事更加起伏跌宕,更加精彩吗!你必须把我写入书中!别用化名!不不不,用化名也行!”
他颓然倒在潮湿霉烂的稻草堆中,愤怒地咆哮着。那声音已不似人类所能发出,更像是野兽在绝望中的悲鸣,引得远处打更的更夫心头一颤,对着牢房的方向暗自揣测:那究竟是何种声响?该不会是有魔鬼从地狱爬回人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