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著一口咬住他的耳朵:“给自己的儿子消费,不是妈妈应该做的吗?”
亚瑟瞬间感觉气血直衝天灵。
嘟嘟嘟嘟。。。。。。
“衝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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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傍晚,塞纳河畔,古董街的一家咖啡馆內,海伦正在和柯蒂斯?索恩会面。
同样的咖啡馆里面,亚瑟坐在角落中,默默观察著对方。
这个男人看起来大概40岁上下,穿著深色西装、戴金丝眼镜,打扮的挺讲究。
脸上总是掛著淡淡的笑容,给人一种绅士的感觉。
亚瑟注意著他的细节,发现柯蒂斯的右手手掌中有一条细微的伤口。
看起来是曾经被利器所伤留下的,而且手指上也分布著长短不一的细小伤口。
也就是亚瑟的鹰之眼够锋利,普通人眼根本根本看不出来。
不仅如此,柯蒂斯的左手虽然没有利器伤口,但手掌中的掌纹却磨损严重。
身为一个警察,亚瑟第一感觉是对方要磨掉指纹,以方便实施犯罪。
这种办法虽然有效,但其实挺痛苦的。
因为人的指纹並不能真的被磨掉,它是由真皮层的乳突线构成,仅破坏表皮层的话,过段时间就会重新长出来。
除非深度损伤真皮层,这样可以导致指纹模糊或变形,但却会留下明显疤痕。
去犯罪的话非但不会起到隱藏作用,反而可能因疤痕特徵更易识別。
“难道这傢伙是个贼?”
心里冒出个想法,亚瑟隨即又否决了。
小偷小摸怎么看都不像,除非是那种超级团伙性质的集团犯罪。
他悄悄记下对方的气味,然后走出咖啡馆,叫了一辆计程车。
对司机表示自己要去买点东西,让计程车稍等。
什么?
你不愿意等?
我加钱!
司机:你是哥,你是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