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噁心归噁心,今天天气还是不错的,不冷也不热,警车不紧不慢地在路上摇曳。
沿著林荫大道走了十分钟,竟然还没发现一起违法事件。
连交通违章都没有碰到。
奇了!
亚瑟有些感慨:“看来今天我们的运气不错,街面上风平浪静。”
“也许千尸屋案真的给洛城带来了警醒和震撼,大家的法律意识都提高了不少。”
梅尔急忙捂住他的嘴:“不要说那个字,风平浪静、安全这一类的话最好不要讲。”
亚瑟翻了个白眼:“怎么连你也这么迷信!我还以为只有大比利信奉这一套呢。”
梅尔再次叮嘱:“不仅仅是大比利,每个工作几年的巡警,都信奉这个道理,因为真的很灵验。”
亚瑟哈哈大笑:“我才不信呢,我可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战士。”
突然,意识到自己说的话能被指挥中心听到,亚瑟又找补了一句。
“当然了,上帝的存在我是坚信的。”
“其实,我是个有信仰的唯物主义战士!”
亚瑟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在老美这边,如果一个人连信仰都没有,往往会被认为是异常的、危险的。
毕竟这个国家的宗教力量很强,宗教氛围非常浓厚。
尤其是在很多保守州,宗教明面上与政权不沾边,其实已经强大到足以左右政治了。
即使到了十几年后,lgbt全球盛行的时候,他们也不敢去保守州宣传。
你敢去,就有人敢拿枪崩了你!
这就是宗教在这些地区强大无比统治力的体现。
哪怕是穿越前,依旧有七个州明令禁止无神论者担任公职,也禁止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毕竟你连上帝都不信,又怎么能对自己的证言起誓呢?
夸张点说,你信个邪教,都比不信教更容易被接受。
就像汤姆克鲁斯,他信仰的山达基督教,这玩意在美国未被认定为邪教。
但是在英国、加拿大、法国、德国等眾多国家,都被认定为邪教。
可阿汤哥虽然是山达基督的门面人物,但美国乃至全世界人,仍然爱看他的电影,有不少狂热粉丝。
目前,亚瑟即將面临升职。
升职之前,人事部门肯定会找自己谈话。
要是知道自己是个无神论者,多多少少会受到影响。
亚瑟刚展示出自己的態度,就见前方不远,十字路口拐角冒出来一个中年男人。
他戴著棒球帽,歪七扭八地走著,撞到了好几个路人。
最重要的是,这傢伙手里拿著一瓶酒,正在明晃晃的公开畅饮。
梅尔给了一个“这下信了吧”的眼神,她拿起对讲机:“20-a-14,林荫大道与菲林街交叉口,发现一名男子公开饮酒。”
將警车停在路边,两人下车走过去。
“先生,嘿!先生,听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