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完,粗略地算了一下。
林蝶一共缺席六、七十个各种产品的广告拍摄。
每一个广告,都算了两百到一千万的损失,要算在她头上。
这些损失是她违约金的大头,算起来有五、六亿。
再加上将近一百场的走秀缺席。
每一场走秀也有二十万到三百万损失,算在林蝶身上。
还有什么十倍违约金,大大小小的各种损失。
反正全部加起来就是十个亿。
听到这个算法,我直接无语了。
林蝶的公司,是把她当成傻子、冤大头了吗?
还能这样计算损失的。
这是把这大半年来,他们公司所有模特的行程都加在一起,要林蝶赔偿吗?
这些广告商知道他们的广告违约金,这么贵的吗?
这些违约金,可是相当于一个小有流量艺人的代言费了。
就比如我,《红色年代》刚上映一个月。
我算小有名气的时候,有广告商就给我开出了一年五百万的代言费用。
只是那个产品,没有正规的手续,被大刘给拒了。
不出名模特的代言费用,应该很低才是。
林蝶的经纪公司,就是在诈骗。
为了确定他们诈骗的事实,我最后问了林蝶一个问题:“你那张赔偿通知单上,列出的各种缺席的广告、秀场,你有没有签过合同?”
“没有,一个都没有,我只签了当时去M国的工作合同,但是M国那边的工作,我都完成了,才被抓走的,根本就不存在违约的情况,这违约赔偿通知单上面,也没有M国的行程。
这上面罗列的各种通告,公司说是我今年的全部行程,我参加不了就需要付违约金。”
林蝶还不知道自己是被骗了。
还傻乎乎地跟我解释着。
“我特么的XXXX”
我听了林蝶的话后,直接气得爆粗口。
然后,对着她就一顿骂:“你是不是傻,他们说计划就是计划吗?你们那个模特儿公司,全公司一年的行程都接不了这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