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一声枪响在树林中,惊起飞鸟一阵扑翅而飞,那前面的一群鹿都惊的四蹄飞快跑。
而中枪那只鹿,在地上蹬直了腿,身上没了气息。
“成了!
一头鹿到手!”
周清文看了看不远处的鹿,一脸的激动。
可以说鹿也是相当不错的猎物,也是猎人最喜欢的一种猎获!
周清文走上去,把鹿放放血,然后,拎了起来,乖乖,这鹿少说有60斤左右。
周清文把鹿拎上,匆匆的往家里回去。
要知道,这一天的收穫不错了。
这鹿肉可以卖掉一半多,鹿肉的价格明显要高上一些的。
周清文回到了村里,大家都去上工分了,没有多少人看到他。
他匆匆的回了家里,这时的於雅兰去了河边洗衣服去了,暂时家里就他一个人。
周清文剥了鹿的皮,这就是一般的鹿,不是保护动物。
周清文把鹿的下水弄出来,用个盆装好,拿了一根的铅笔,在旁边写了:“媳妇,麻烦你一会处理鹿下水,我去上街卖鹿肉,剩下的鹿肉,你给燉了。”
写好后,放在鹿下水的旁边。
拿起旁边的一块小石子压著,这半张纸,还是周锦峰写字丟在地上的。
周清文把鹿肉割了三斤下来,这三斤是留在家里自己吃的,另外割了一斤放在碗里,这就是晚上给牛棚那边送过去的。
周清文把鹿肉用个黑色的布袋子装好,拎上出去。
去了大队长的家里,给大队长拿了一块差不多一斤的鹿肉,借到大队长的自行车,就往镇上骑自行车出去。
这会才將將八点钟左右。
卖鹿肉就得讲究个新鲜!
早上猎的,中午之前卖到国营饭店去,那肯定是最畅销的肉!
自行车还是挺快的。
在这个年代,有自行车就是行动速度快许多的。
周清文到了镇上的国营饭店,把那鹿送到了厨房那里,过了称:“这鹿很新鲜,我给的价格里也对你的尊重,一斤给你七角五分钱,你看行不?”
“我看行!”
周清文笑的开心的样子,这时过称的人说:“这鹿一共有56。5斤。”
“好,我算算。”
周清文微笑的说:“56。5*0。75=42。375元,给个42元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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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国营饭店的厨房採购也算出来了,“嘿!你算的挺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