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清文把半扇的野猪肉,让厨房的人过了称,有96斤的,另外一个猪头,32斤,半扇的野猪肉,是96*0。5=48元;
野猪头,32*0。25=8元;
48+8=56元;
那一坛的狼鞭酒,40斤*1。2元=48元;
56+48=104元总共。
周清文接过厨子给递的钱,拿在手里小心的数了一遍。
周清文自然要小心的数一下的。
毕竟,这年代,那收一次钱都像过年似的。
你要是拿到钱数都不数,人家厨子还担心你后面不认帐,说他没有给结清,这就扯皮了。
货钱两清,那就是买卖可以常来常往的。
而且,国营饭店虽然镇上就两家,但是,周清文一向跟这一家合作的多,另一家,就没咋去。
主要是,另一家也有固定的猎户供货。
所以,乾脆就在这一家好好的供货了。
周清文拿了钱后,把钱装在自己的衣服口袋里,好好的压了下。
这才从厨房的后门出来,把扁担和箩箕都担上,往镇上的合作社去。
乖乖,这么多的钱,要是全头野猪卖掉,估计钱得多许多。
但是,现在也不少了,104元的钱,拿出一些的钱来买大米,相信爸妈他们应该没有意见的。
周清文马上就从口袋里拿了一些的粮食票出来,另外拍了一些的钱:“我要十五斤的大米!”
售货员一看,眼神微微的讚许了一下,这个男人真行,刚刚她们看到他担了一些的东西去了国营饭店。
而周清文的胸前掛著一个牌,那就是狩猎证。
有这个证的人,可以卖一点的肉或是打猎的东西给国营饭店。
就算是合作社,也可以合作卖一点的皮子给他们。
都是很好的通行证一样。
狩猎证不是人人都可以拿到的。
非得是猎到过狼的猎人才可以办下来。
那就是证明,你有打猎的能力了,才可以做的。
周清文买好米后,去了一趟派出所,这才听严素红跟他叭叭的说,那个上次逮的歹人,张一峰是的后续。
张一峰让判了重罪,都让押走了,后面几乎就是枪决的。
因为,他可是犯了有人命的歹人。
而陈六秀也庆幸了一下,她在派出所拘留了一个星期,让放了。
她虽然有伤害一下张一峰,但是,张一峰才是二年前的大犯人。
只是因为他跟陈六秀的时候,放鬆了警惕,让陈六秀髮狠捅伤张一峰一点小伤口。
可是陈六秀的伤才是流血最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