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人弓箭手回话:“好像是小哥布林杀手?叫什么我忘了,我们在靶场见过几次。”
玩帖吧的刺客:“谁问你了,你和他一起对射过吗?说这些有什么用?哥布林们上来了!到底打还是跑?”
战士露出符合职业个性的刻板笑容:“打!哥布林这种我脚趾都能夹死几只的垃圾妖魔,我避它锋芒?”
作为队长的蓝聆心,扫了眼快速接近的地精犬,以及移速较慢的牧师、战士,当机立断道:
“打!”
话音未落,一发火球术从她袖口凝聚,对著下面哥布林密集的地方丟了过去。
传送区就是好。
你只管开团,传送区自会为你匹配队友!
“嗖!”
孟章侧身,躲过隔壁楼里,一个拿著手弩的哥布林射来的箭矢。
反手一箭,把这个敢和自己对射的蠢货宰了。
残魂飞来。
驮灵师的特性好就好在,可以知道敌人到底死没死,不用做无效补刀。
但在技能精准射击的加持下,他箭无虚发,只要射出去,就必定有战果。
而获得的所有残魂,都化作养料,被青龙星魂吃下,让雷磁电场的熟练度稳步上涨。
虐杀没持续多长时间,孟章箭袋里的箭矢很快射空,他现在也不可能下去捡回箭矢。
何况,他所在的这层烂尾楼,不远处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嚎叫声:
“嗷呜,嗷呜,嗷呜!”
七八只地精犬,从楼道尽头窜出,带著纯粹恶意的红色小眼睛,目光几乎是黏在孟章身上。
地精犬,顾名思义,是地精(哥布林)通过某种褻瀆自然的方式,將地精与鬣狗强行融合而成的活体战爭武器。
它看起来像一只肌肉发达的恶犬,但前肢比后肢更长,跑起来有一种不协调的、连滚带爬的衝刺感。
斑驳的、病態的暗黄色皮肤,散发令人难以忍受的恶臭,是一种混合了腐肉、粪便、脓液和骯脏兽窝的气味,堪称生化武器。
它们一般在哥布林部落中,充当哨兵、追踪者和坐骑的角色。
比狼更快的速度和咬合力,牙齿利爪附带毒系伤害,是像之前孟章这种底层冒险者最不想遇到的存在。
挑战等级:1。
现在一下子来七八只,换以前的他,已经在想怎么留下遗言了。
另一栋楼,苍蓝小队那边,因为是五人合作,所以面对和孟章相同的攻势时,並不显得慌张。
拿著重剑和圆盾的战士、提著铁质法杖的牧师顶在前面。
双匕刺客在侧边接应。
弓箭手和魔法师在后排输出。
你別说,有模有样的,竟挡下了地精犬群的攻击。
你问牧师为什么顶前面?
那个犹如张美玉学姐一般的女汉子,给自己套一个维生术,魔杖挥舞的如同铁锤,一锤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