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著伤人的话。
孟章的眼睛却望著远方,黄昏的尽头,是即將来临的黑夜。
他以前很討厌黑夜。
黑夜意味著妖魔骚动,意味著哥布林的尖叫將此起彼伏。
意味著慢慢丟掉安全感,连睡觉的时候都要藏一把匕首在枕头下面。
妖魔隨时可能破门而入,邻居可能隨时惨嚎。
睡醒睁开的第一眼,可能就闻到血腥味和看到骯脏的內臟。
所以孟章也討厌明天。
他看著日落,东方金煌在看他。
“真的超级討厌你,像討厌明天一样。”
孟章生怕伤害不够,又补了一句。
“我知道。”
大小姐有点委屈地说。
“对不起啦。”
她脆弱破碎的样子,有点像被拋弃的可怜小猫。
对不起啦。
求求你別说了。
我好难受。
“但最近因为你,我又有点喜欢上明天了。”
孟章摸著委屈巴巴的东方金煌。
睁眼起来,看到的不是邻居的尸体,或者一只拿著短刀的哥布林。
而是可怜巴巴的东方金煌的话。
真是太好了。
“如果是陪著你的话,我会期待下一天是什么样子。
十年前的记忆,我会找到的。
期待你的超级奖励。”
唉?
东方金煌红著的眼眶,本来都要掉眼泪了。
结果被孟章来了个回马枪,情绪都有点不连贯了。
她盯著孟章。
盯~
东方金煌突然警觉。
“狗男人,你是在故意惹哭本小姐,然后再哄好吗?”
“好聪明。”
“去死!和你的自由说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