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张韬无意间看见世子带着大家撒网捕鱼,就有了这个想法。
其实我们也没用这东西血滴子实战过,这是第一次。”
回到凌霜手里的血滴子还沾着血迹碎肉,居然还勾了几把武器回来。
宁岳满意地点点头:“这个真不错,可以在军中培养一下!
凌霜,这个任务就交给你和张韬了!”
一听见宁岳那么说,那个叫张韬的少年立刻抬起头,惊喜地看着宁岳。
“是!”
“是!”
两个人齐声答应,卖力地将这个血滴子再次抛出。
匈奴人一向认为自己骁勇善战,在游牧民族中,他们可以称王称霸。
过去作战,不说赢得漂亮,但一般的时间里也是不相上下。
可今天,他们居然一败涂地!
那些武器,他们从未见过。
眼看着凌霜的血滴子再次冲进人群。
匈奴首领只能策马逃窜,慌乱中,还有一些人被挤下马,直接践踏过去。
可身后的威武将军却没有放过他们的意思。
在他的带领下,一支小队打开城门,向着他们逃散的方向追去。
反观大邺朝这边,除了倒霉的三虎,他们几乎零伤亡。
宁岳走到三虎尸体跟前,他昔日的战友双眼通红,拳头死死地握着。
见到宁岳,只能从嗓子眼里挤出声音来。
“世子……”
“节哀吧,沙场无眼……”
宁岳从内心里发出叹息,这是他来到这个时代,送走的第一个算得上战友的人。
士兵站在原处,看不出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良久也没有再说话。
宁岳站在城墙上,瞭望着远去的落荒而逃的匈奴,站直身体,声音响彻整个营地。
“你们是勇敢的士兵,你们是大邺朝的骄傲!站在我们身后的人,不会忘记你们的荣誉!”
他的话在空旷的雁门关外回**,充满了力量。
这场战役,以大邺朝的胜利完美结束。
威武将军将他们赶出雁门关十几里处才回来。
虽没带俘虏来,但是回来的路上,也收获了不少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