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毅眉头皱的更深。
原主十七岁的时候,遇到了涂脂抹粉的杨花。
从此不可收拾,沦陷成了她的舔狗。
在村里,最听杨花的话。
比王二狗还管用。
去年让他爹去提亲,他爹不同意。
因为杨花的母亲叫孙改娥,丈夫死后就气死了婆婆。
然后又卖了祖宅,母女两开始大吃大喝。
没多久就入不敷出,也跟著妇女们出来挖野菜了。
孙改娥本是泼妇,因此杨花也没人提亲。
原主寻死觅活,他爹终於怂了。
地主提亲,孙改娥自然不会放过。
张口就要二十两银子的聘礼。
这在县城,都能娶大户人家的闺女了。
原主他爹无奈,只能答应下来。
但却留了个心眼,说等迎娶时再一把付清。
哪知今年就遭遇了山贼。
但在这期间,原主偷家里的钱。
除了给王二狗,就是接济杨花母女了。
山贼进村之前,她还暗示原主。
说头上只有一根木簪,影响了她的姿容俊美。
想让原主给她换成银的,结果村里就出事了。
“二十两银子找她?原主脑子真有问题啊!”
秦毅不由得咋舌。
这杨花一张胖脸,涂著浓重的胭脂。
只是比乡下姑娘,多了一份媚態而已。
在短视频爆炸的年代,开了美顏都没人看的。
连柳家姐妹的脚趾都比不上,竟然也值二十两银子?
听到秦毅说,兔子和野鸡真是他的。
杨花顿时一喜。
“那就到城里去卖了吧,也该给我换银簪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