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社长,是我,丁骆。”
丁骆一边敲门一边开口。
“哼,我们还想找,他倒是送上门来了!”
刘云兵冷哼一声,打开门。
丁骆带著他女儿丁兰和几个人走了进来。
刘奇认出这几个人是仓库保管员,其中还有一个是刘云兵一派的人。
就是那人打开仓库拿了猎枪给他们。
“我看你们这小团体谈的也差不多了。”
丁骆一边说一边点燃一支烟,“该谈谈你们犯错的问题了,一共两支猎枪,还有一把手枪。”
“偷拿公社的东西,可是大错!”
他的声音依然充满威胁,而且带著无比的傲慢。
“丁书记,看来你不太清楚整件事。”
陈少安立刻开口,“事情的开头,是有人看到了苏梦瑜被別人打昏抬上山。”
“嗯?”
“谁看到了,你们可以现在去找证人。”
丁骆耸了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证人当然有。”
刘奇说著立刻去找人。
“丁秘书,你跟上。”
丁骆一挥手,让丁兰跟著过去,以防串供。
片刻之后,刘奇找了三个人过来。
其中两个,是当时给陈少安他们装枪麻袋的人,剩下一个声称是在楼上看到的。
“我们在回来之后没有接触过,刚才丁秘书在场,我也没有提及过此事。”
刘奇自证清白。
“是这样吗?”
丁骆故意问道。
往往,要冤枉你的人才最清楚你是无罪的。
“是的。”
丁兰確认了之后,这三个人过来陈述事实。
在这儿,可没有什么法院,丁骆作为党委,有判决的权利,当然刘云兵也是有一部分的,只是他不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