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尖挨得很近,此时便顺理成章地吻了上去。
来到这里一个多月了,王亦和对安庆淇的感情……早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起初为了维持风流才子的人设,迫不得已完成各种亲昵举动,就连每夜的恩爱也只是身份所迫。
后来日子久了,原本淡薄的情愫也逐渐转浓,毕竟谁会牴触一个主动投怀送抱的美女呢。
再后来,王亦和发现,她並不简单。
別的贵族女子,整日沉浸在游山玩水的奢靡生活中。
安庆淇不一样,很少出玩。比起走马观花,弹弹琵琶、跳跳胡旋舞似乎更受她的喜爱,时不时还会来到书房,陪王亦和一起看书。
她说是受了母亲的影响。她母亲段夫人虽是突厥人,但早年即定居在了盛世大唐的都城长安,深受汉文化的薰陶。
要不是她在家人面前百般撒娇,性子十分泼辣顽劣,活脱脱就是个低配李清照,或者高配薛宝釵。
兰花般的馨香在舌尖回味,一缕晶莹剔透的细丝从中间断开,王亦和收敛心神。
“军令如山,事不宜迟,我即刻通知门客,今晚就出发。”
“好,你快去吧。”
安庆淇眼底漾开一片似水的柔情。郎君,终於是出息了。
胡人游牧为生,下马扎营便是家,上马提刀便是战。一次上马,往往决定了接下来一段时间里的饥饱。长久以来,便形成了重武轻文的传统。
在安庆淇心里,无论王亦和將文治做到何等极致,都抵不过战场上的卓著军功。
王亦和砰的一声撞开了门:“洵美,快,收拾行李,准备出发!”
马燧坐在案前,瞪大了眼睛,执笔的手悬在半空,一滴墨汁从笔尖滴到公文上。
“啊?主公要去哪?”马燧茫然地看著主公因兴奋而发红的脸。
“去范阳,然后再去平卢!”
“范阳,平卢?!那可是……”
马燧震惊了,他本想说“那可是是非之地”,考虑到王亦和和安禄山的关係,硬生生把话咽了回去。
“真的要去那里?”马燧儘量採用委婉的措辞,“主公可……可一定要慎重啊!君知道赶夜路的旅人吗?一步踏进了沼泽,就再也出不来了!”
王亦和知道他的顾虑。也知道在这层顾虑之上,还有更强烈的渴求。
“洵美,我知道外面有些流言蜚语。但当初你为何不惧流言,来同我交好,投到我的门下?”
“亦和不才,被人谬称为『当世孟尝,实在惭愧!古人云:『不挟贵而友。蒙洵美不弃,与我为友,岂是慕我的名声?又岂是慕我的富贵?非也!乃是因为这里,可以实现远大抱负!”
“大丈夫既有才能,岂能旧居閒职,碌碌平生?我等如今皆是外臣,不能在庙堂之上挥洒文章,就应当在江湖远处横枪饮马!”
“洵美!你可愿意与亦和共赴边疆,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马燧肃然起立,再拜道:“燧无有不愿!”
“主公是燧的恩主,主公何在,燧便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