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墨停下手里的活,定定地注视着那个漂亮的倩影在自己的眼底逐渐远去。
她本以为这人又会和之前的无数次那样,喝到不省人事,就这样醉醺醺地在她这儿宿下。
酒吧二楼有个房间。
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为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家伙服务。
说来惭愧。
她比兰溪年长四岁,却也只是在和对方初识的最两年,有那么点长辈的模样。
但其实,在人生中的很多节点,彭墨都不得不承认兰溪才是自己的伯乐。
再沉稳的人也有年轻的时候。
彭墨的二十岁风华正茂,是在掌声和摇滚里度过的。
她也曾是万众瞩目的乐队主唱,肆意得仿佛全世界都要为她让道。
就是在这个时候,她认识了兰溪。
初见时的少女十六岁,青涩的就像竹子最绿的嫩芽。
穿着一身富家小姐的制服,轻描淡写着就把彭墨最引以为傲的歌曲批评得一无是处。
年轻气盛的自己不由分说地把人给撵了出去。
结果第二天,彭墨又看到了坐在原位,面色如常的兰溪。
那天后,她不再管她。
再然后,兰溪走进了彭墨的练习室。
不得不承认,这家伙很有天分。
或许换句话说,在某些程度而言,兰溪简直可以称为天才。
等到彭墨意识到这点时,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月。
但她却并不准备为自己之前的鲁莽道歉。
兰溪每天如约而至,彭墨便把自己练习室里宝贝的乐器共享给她。
两人就这样维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绵绵延延地度过了一整年。
那时的兰溪还是个端庄的千金小姐模样,纤纤玉手,说话淡雅,整个人散发着一种薰衣草的气息。
就这样又过去十天。
年关将至,乐团里的成员都早早归家。彭墨打算等来年的时候,送给兰溪一个入队礼物。
这家伙是个好孩子,自己早该做出表示才对。
彭墨买了一把吉他,放在一个装满彩带与海绵的大礼盒,满心满眼地期待着属于它的主人过来领取。
可她等到天上飞雪,草长新芽,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就像人间蒸发一般,消失在了彭墨的世界里。
吉他在仓库里吃了灰,成为了无人认领的孤儿。
没有线的风筝就像掉进沙子里的尘埃。
彭墨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兰溪了。
可就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
那人顶着倾盆的雨水,浑身是伤地敲响了她的大门。
从那天起,彭墨再也没有见过兰溪穿过那身昂贵的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