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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改变你的语言表达习惯(第3页)

洛克帕罗是加利福尼亚州一家航空公司的服务员,她经常训练自己记住旅客的名字,并注意在服务时叫他们的名字。这使得旅客感到很亲切。有的旅客会当面表扬她,而有的则会写信到公司表扬她。有一封表扬信这样写道:“我很久没有坐你们公司的飞机了。但是从现在开始,我决定以后只坐你们公司的飞机。你们亲切的服务让我觉得你们公司似乎是属于我个人的,这一点十分重要。”

大多数人常常不记得别人的名字,原因多数是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件事情的重要性。现在,你既然已经知道记住别人的名字有多么重要,为什么还不花点时间和精力去做这件事情呢?拿破仑的侄子——拿破仑三世曾经说:“虽然我很忙,但是我不会忘记所听过的每个人的姓名。”

这不是因为他的记忆力很强,而是因为他的方法非常好。其实,他的方法十分简单。如果他没有听清楚对方的名字,他就会请求对方再说一遍。如果这个名字不常见的话,他会请求对方把这个名字拼写出来。而在谈话的过程中,他会将对方的名字反复记忆,并把它跟其长相、外表和其他特征结合起来。会见完的时候,他通常会把那个名字写下来,然后盯着它看很久,直到确认自己已经牢牢地记住了它才肯罢休。这样一来,当然记得很牢了。

这样看来,记住别人的名字的确需要花一些工夫,但是这显然是值得的。爱默生说过:“礼貌,是由小小的牺牲换来的。”如果你打算融入这个社会,成为交际场上成功的人,这点牺牲又算得了什么呢?

所以,如果你想成为一位说话高手,请注意记住别人的名字——这是别人听来最美妙的声音。

一个小细节可以获得大成效:

(1)叫出别人的名字比你费九牛二虎之力去做其他事情更加有效,它将是一件事半功倍的事情。

(2)在你的谈话中直接称呼对方的名字,这样不但会使你对这个名字更加有印象,而且能够拉近你们的距离。

(3)首先你要明白记住别人的名字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这样你才会注意做这件事。

(4)如果你忘记了别人的名字,在下次见面之前,先通过一些途径打听到他的名字,并且把它记住。

※勇敢的承认自己的错误

主动承认自己的缺点,比让别人批评要心情舒畅。画家弗迪南德·沃伦采用了这方法使买他画的人由愤怒、埋怨变得宽容大度。

“画广告画和为出版社画画要准确、认真,这一点很重要,”费迪南德在卡耐基训练课堂上回忆自己的经历时这样说:“有些编辑要你按他的意图马上创作一幅画,这难免会使您的作品出错。与我共事的一位编辑喜欢吹毛求疵,每当他这样做时,我就离开他的办公室躲出去,这倒不是因为对他提出的批评不满,而是对他这种态度和方法感到气愤。前不久,他要我在短时间内给他创作一幅画,我抓紧时间画好。

他打电话把我请去。我一进他办公室发现他对我怀有敌意,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他让我谈谈为什么这样画,而不那样画。于是我就用学到的方法作了自我批评。我说:‘先生,如果这幅画确实像您所说,我画错了,我没有理由为自己辩护,我承认错误。我长期应约为您作画,发生错误是不应该的,我很内疚。’”

“他立即改口为我开脱:‘您说得对,但这不是什么严重错误,只是……’”

“我打断了他的话:‘任何错误都要付出代价的,犯错误自然会引人生气。’他又想说什么,但我没让他说。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批评自己,但我却对此满意。”

“‘我再仔细些就好了’,我说,‘您长期约我作画,有权要求我把画画好。我再重新画一幅。’”

“‘不、不,’他反对我这样做,‘我没有那个意思。’他把我的作品夸赞了一番,表示只是想让我对其做些修改,我的失慎对出版社的声誉不会有什么影响,劝我不必为此担心。我的自我批评使他无法再同我争吵。最后他请我一起用早餐,临分手前他给了我一张支票,并约我再为他作一幅画。”

“如果您觉察到他人认为您有不妥之外,或是想指出您的不妥之处时,您就首先自己讲出来,使他无法同您争辩。您相信,他会宽宏大量,不计较您的过错,能原谅您,就像这位编辑待我一样。”费迪南德这样说道。

卡耐基对费迪南德的观点非常赞同,他认为,蠢人才会试图为自己的错误辩护。实际上大部分蠢人也正是这样做的?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会使你比那些不承认错误的人高明得多。

埃尔伯特·哈巴特是位与众不同的作家。他那尖刻的言辞常常引人发怒,可他具有化敌为友的非凡才华。例如,当气愤的读者写信表示不同意他的观点并在结尾写上侮辱他的语言时,他通常这样回信:您的信我已仔细拜读,我告诉您,我本人对自己的观点也不甚满意。昨天写下的东西今天不一定都喜欢。我高兴地了解到您对我所提问题的看法。您如有机会到我们这里来,请顺便到我家来共同探讨这个问题。

忠实于您的埃尔伯特

当人家这样对待你,你还能说什么呢?当你觉得自己正确并要别人承认你的观点时,一定要谨慎;如果错了就干脆认错。这种方法可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而且承认错误比为自己辩护心里更为舒畅。

所以,当你要别人接受你的观点时,请坚持这样的准则:“只要错了,就坚决承认。”

※避免争论,反驳别人最令人反感辩论产生的结果只能是失败,永远无法获胜。即使表面上你取得了胜利,实际上却与失败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就算你在辩论会上胜了对方,把对方驳得体无完肤,甚至指责对方神经错乱,可是结果又会怎么样呢?你逞了一时之快,自然很高兴,但是对方却会感到自卑。

你伤了他的自尊,他会对你心怀不满。这就是本节我所要讲述的观点。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久,我在伦敦得到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教训。

那时,我是澳大利亚飞行家詹姆斯的经理人。在大战期间和结束后不久,詹姆斯成为世界瞩目的人物。一天晚上,我参加了欢迎詹姆斯的宴会。在席间,一位坐在我右边的先生给我们讲了一段诙谐的故事,这个故事正好印证了这样一句格言:“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但是,这句话的出处,这位先生却记错了。

他指出这句话出自《圣经》,而我恰好知道这句话出自莎士比亚的作品,于是,为了显示自己的优越,我讨人嫌地、毫无顾忌地纠正了他的错误。然而那人却坚持他的说法:“什么?那句话出自莎士比亚?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他非常自信,并坚持自己的说法。

当时,坐在我左边的是我的老朋友加蒙,他是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专家。我们让加蒙来决定我们谁是正确的。加蒙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然后说:“卡耐基,你是错的,这句话的确出自《圣经》。”

宴会之后我们一起回家。我责怪加蒙说:“你明明知道那句话是出自莎士比亚之口,为什么还要说我不对呢?”

“是的,一点都不错,”加蒙说,“那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第五幕第二场中的台词。可是卡耐基,我们都是这个宴会上的客人,为什么我们一定要找出一个证据,去指责别人的错误呢?你这样做会让别人对你产生好感吗?为什么不给他留点面子呢?他并不想征求你的意见,也不想知道你有什么看法,你又何必去跟他争辩呢?你应该永远都不要和他人正面冲突!”

“永远不要和他人发生正面冲突”,说这句话的人现在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可是我会永远记住这句话,因为这句话给了我极大的震动。我原来是一个固执己见的人,从小就喜欢跟人辩论。读大学的时候,我对逻辑和辩论十分感兴趣,经常参加各种辩论比赛。后来,我在纽约教授辩论课,甚至还计划着手写一本关于辩论的书。现在,我一想起这些事,就会感到十分羞愧。那天之后,我又聆听了数千次辩论,并且十分注意每次辩论会之后产生的影响。我得出一个结论,它也是一个真理:天下只有一种方法能得到辩论的最大胜利,那就是像避开毒蛇和地震一样,尽量去避免辩论。

我还发现,在辩论之后,十有八九,各人还是会坚持自己的观点,相信自己是绝对正确的。你赢不了争论。要是输了,当然你也就输了;即使你胜了,你还是失败的。为什么?如果你胜了对方,把他驳得体无完肤或千疮百孔,证明他一无是处,那又能怎样呢?你也许会洋洋得意,但是他却因为受到了蒙羞,而怨恨你的胜利。一个人即使口头认输,但心里根本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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