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这年头的车子真材实料,自重动輒几吨,所以才有现在的结果。
如果是新世纪的车子,经过之前的撞击,大概率会被撕碎。
这会儿,萝丝也反应过来了,扒著车厢问:“迈克!迈克你没事儿吧?”
蒋宝斌轻轻把她推到一边,然后钻了出去。
蒋宝斌转过身来,抓住史密斯的上衣,把他生拉硬拽了出去。
接著跑去叫三轮车。
在此过程中,他才看向肇事的中吉普。
挡风玻璃已经碎了,一个傢伙一动不动趴在机器盖上,也不知死活。
三轮车夫一看浑身是血的史密斯,还不想拉。
蒋宝斌直接將两块银元砸在他身上(终究还是活成自己討厌的模样了),大骂道:
“脏了就洗,洗不了就换,要是耽误了救人,我让你吃不了兜著走!”
那车夫立马怂了,帮著蒋宝斌把史密斯扶上车。
蒋宝斌身上已经弄脏了,索性抱著史密斯流血不止的头,以免二次受伤。
而萝丝则带著两个孩子坐另一辆车。
这会儿她也完全冷静了,吩咐蒋宝斌去“协和医院”。
幸亏她提到,不然蒋宝斌肯定就近去“市立北平医院”了,两者相距还有一公里。
论技术水平,显然“协和”更胜一筹。
隨著车子顛簸,史密斯身上有样东西硌得他难受。
伸手一掏,从他上衣口袋里居然摸出把手枪来。
这可是个好东西,蒋宝斌没犹豫就塞进了自己包里。
首先,我这般的捨己救人,你非但不领情还拿这玩意儿硌著我,那就是你不对,必须暂时没收。
其次,你都生死未卜了,留著这玩意儿干什么用?
最后,就算你命大,屁事没有,还给他不就完了吗。
自己又没想匿下,只是暂时替你保管而已,不然总不能让它老硌著我不是?
史密斯的情况真的不好,七窍流血不说,满脸涨红,还不停的抽搐。
这是什么原因引起的,蒋宝斌也不懂。
等到了医院,蒋宝斌基本就无事可做了。
医疗上有医生护士,拿主意的有萝丝。
也不对,他负责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