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猜的不错,那么这个洋婆子实在有情有义。
自己之前算是没白付出!
同时对把钱交给萝丝打理,心里也多了几分放心。
因为再多的法律条文,只要人心变了,都有办法老鼠仓。
空荡荡的房间,居然弄得蒋宝斌失眠了。
人那,一旦条件好了,就会变得矫情。
比如这货,刚吃饱饭几天呀,就东想西想的。
这不是矫情,又是什么?
他开了灯。
床头柜上有两本书:英文版的《红与黑》、商务出版社的《英汉词典》。
都是之前蒋宝斌用来练习英文的。
他翻了翻,兴趣缺缺。
於是下地,信步走到史密斯的书房。
站在屋子中央,借著微弱的月光,蒋宝斌开始扫视周围。
他总有种感觉,史密斯那老小子在这个房间里还藏著秘密。
萝丝跟他无意间提过,他经常外出。
有时一两天,有时几天,甚至更久。
之前他说是做生意,萝丝一直相信。
直到出事了,萝丝才发觉不对,史密斯根本就不是做生意,而是胡搞去了。
蒋宝斌却不认可萝丝的话。
什么女人能有那么大魅力,让视財如命的史密斯,经常丟下公司不管,出去鬼混多日呢?
要知道萝丝已经算顶级美女了,性格也不错。
吃惯了奶油蛋糕的人,换贴饼子,不过是打个野食罢了。
以为他就会丟掉蛋糕,而以饼子为食,那也太不了解男人了。
所以这个史密斯一定有秘密瞒著萝丝。
而这个秘密,既然保险柜里没有踪跡,那可能还在这个房间里。
这是动物喜欢藏东西的天性决定的。
会不会他在墙上挖个洞,然后封起来呢?
蒋宝斌隨即打消了这个念头,既然是频繁外出。
那就不可能把秘密封死在一个地方,不然怎么用?
突然,蒋宝斌的眼睛亮了——
掛钟、麋鹿头標本、风景画都已经摘走卖掉了,如今只剩一副肖像油画。
这位据说是皮特和艾玛的太爷爷,一手开创了如今史密斯家基业的了不起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