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吉祥物吗?
但这话不能直说。
陆辰放下勺子,脸上露出为难但诚恳的表情:“表哥,不是我不帮你。我们公司吧,规模看着还行,但其实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专业性都挺强的。最近真没什么合适的空缺。而且……我们那边加班多,压力大,你未必适应。这样,我帮你留意着,要是有其他朋友公司有适合的岗位,我一定第一时间推荐你,怎么样?”
一番话说得滴水不漏,既婉拒了,又留了面子,还画了个遥远的饼。
张越显然不太满意,但也不好再纠缠,只得讪讪地应着:“那……那行,表弟你多费心。”
奶糖蹲在自己的专属座椅上,慢条斯理地舔着爪子,蓝眼睛瞥了张越一眼,那眼神仿佛在说:“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吃过早饭,陆辰照例去公司。
林晚晚准备送思晚上学。
张越昨天没开车来,见状立刻凑过来:“弟妹,送思晚啊?我正好也要出门办事儿,顺路!搭你个便车行不?”
林晚晚心里叹了口气。
这人脸皮厚度,堪比城墙拐角。
她看向陆辰,陆辰几不可见地对她使了个眼色,意思是“随他吧,懒得纠缠”,然后自己拎着公文包先出门了——他开另一辆车。
“行吧,表哥。”林晚晚只好答应。
路上,张越坐在副驾驶,嘴就没停过。
从天气说到物价,从老家八卦说到市里见闻,拼命找话题。
林晚晚“嗯”、“啊”、“是吗”地敷衍着,注意力大部分放在后座叽叽喳喳的思晚身上。
思晚今天明显安静了一些,不太愿意在张越面前分享幼儿园的趣事。
小家伙虽然才三岁多,但直觉敏锐,她能感觉到这个“表叔”看妈妈的眼神和看她的眼神,都让她不舒服,不是村里那些伯伯叔叔们淳朴喜爱的目光,而是……怪怪的。
她不是嫌贫爱富的孩子,她很喜欢回老家,喜欢那些带着泥土和阳光气息的亲戚,但张越不一样。
中途,到了一个商务区附近,张越下车了,连连道谢:“谢谢弟妹啊!麻烦你了!对了,晚上想吃啥?我办完事去买!甭跟我客气!”
“真不用,表哥。”林晚晚连忙拒绝,“我送完思晚正好去趟超市,家里缺什么我一起买了。”
“哎呀,跟我还客气啥!都是一家人!都一样!我看着买吧!”张越挥挥手,一副“这事我做主了”的架势,转身走了。
林晚晚摇摇头,重新上路。
到了OIK,停好车,牵着思晚走向接送点。
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斑驳光影,空气清新。
刚把思晚交给老师,转身准备离开,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林小姐,送孩子啊?”
林晚晚心头一跳,转过身。
果然是周振邦。
他今天穿着一身熨帖的灰色中山装(他偶尔会穿这种显得很有文化底蕴的衣服),戴着金丝边眼镜,手里拿着一份文件夹,脸上挂着温和儒雅、无可挑剔的微笑,正朝她走来。
任谁看了,都会觉得这是一位德高望重、关心家长的教育家。
但林晚晚太熟悉他笑容底下的东西了。
那镜片后的眼神,在她身上快速扫过时,掠过一丝极其隐蔽的、如同打量私有物品般的淫邪和得意,但很快被掩饰过去,只剩下长辈般的关切。
“周园长,早上好。”林晚晚也挂上得体而疏离的微笑,心里却在冷笑。
奥斯卡欠你一座小金人啊,周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