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独立央行与货币发行权的秘密
(一)法王路易十四被银行家打败了
法国国王路易十四(1638。9。5—1715。9。1),史称“太阳王”,是法国历史上的一代明君。可以说他毕生与银行家进行殊死的斗争,但他死后却留下了一个法国建立“独立央行”的“必然性”。这么说不是很矛盾吗?路易十四又犯了什么错误,导致了这个可怕的后果呢?
1。“独立央行”的惨痛后果——法国主权的丧失
古代欧洲,各国普遍有完善的金融、财政管理体系,根本就不需要建立一个“独立央行”,更不需要由政府信用作抵押,由“独立央行”发行纸币来“弥补财政赤字”(这是当时欧洲各国建立“独立央行”的“普遍性理由”,但荒谬的问题在于:各国政府既然用政府信用,也就是税收抵押,为什么不自行发行纸币,而要求助于“国际债权人”呢?这是如假包换的财富之争,而不是正常的资本逻辑)。
欧洲各国的独立央行系统一直由独立央行董事会管理,这些董事会又由跨国垄断银行家族的历代金融僭主幕后实施管理,金融僭主以“国际债权人”的模式管理并拥有着欧洲各国的独立央
行和“政府货币”,实际上也就拥有了一切“信用符号”,成了“钱的世界”的神。
一个古代欧洲国家一旦建立了“独立央行”,也就丧失了一切货币、金融、财政、经济的主导权,国家的主权也就逐渐丧失了,逐渐由跨国银行家族主导,成了一个听命于金融僭主体制的“前台政权”。这就是“独立央行”制度的危害和可怕所在。
2。路易十四犯的第一个错误:盲目抵制新生事物——纸币
路易十四作为一个深谙金融风险的法国君主,他动用国家政权,坚决地打击跨国金融资本,但却没有意识到他自己正在重复一个古罗马君主重复过的致命错误——“通货紧缩型金融危机”,这是由银行家蓄意制造的一个历史性的骗局,对欧洲古代影响巨大,意义深远。
法国使用银币和金币,但主要的交易媒介是银币。但白银的总量有限,又被银行家垄断,法国经济发展缺乏足够的虚拟信用符号,结果就陷入了经济危机。此时,路易十四犯了第一个严重的错误,他排斥国际银行家族对法国的主导是对的,但法国此时最需要的是以政府信用为依托,以强制推行为手段,发行纸币信用来缓解“隐性通货紧缩型金融危机”。但路易十四过度反感银行家族的一切“发明”,没有弄懂一个“为我所用”的问题,让法国经济陷入了一个要么对外发动战争取得白银输入,要么经济受限于金属币总量而陷入停顿或衰退的两难局面。
3。路易十四犯的第二个错误:用债务弥补赤字,落入了银行家的债务陷阱无力自拔
路易十四去世的时候,嘱托后人“不要像我那样乱花钱”。这说明路易十四虽然已经认识到,法国的经济危机已经铸成且不可逆转,但到死也没有认识到法国的债务危机具有必然性——也就是说,只要实施金属币本位,就必须不断地借入金属币来弥补经济增长所需要的货币缺口,否则就要陷入通货紧缩。所以,这种债务具有不可避免的特征。法国路易十四时期的财政状况特别的好,甚至还有盈余。但法国政府每年却必须向国际银行家族借入0。87亿利弗尔来支付利息,这个利息又在下一年转变成了新的债务,其规模已经逐渐逼近法国政府的年财政收入。此时,法国政府成了欧洲跨国垄断银行家族向法国各阶层收取“垄断税”的傀儡,金融僭主体系成功地发动了一场典型的“高利贷财富之争”,摧毁了法国的金融与财政平衡,凭空主导了一切财富和权力。这种财富之争在当时很常见,并且非常“单纯”,就是银行家族依靠白银和黄金的贵金属垄断,制造欧洲各国的通货紧缩,然后逐年借贷,提供信用,让各国逐渐陷入银行家族的债务控制,然后他们就提出“新的建议”——建立“独立央行"体系。
所以,路易十四被跨国银行家族打败了,而且自己一直没有弄懂这是怎么回事。他误以为通过节俭可以减少债务压力,可节俭只会导致法国出现更加严峻的“通货紧缩型经济危机”,选择增加债务则至少可以避免眼前出现政治危机,这就是债务不断增长的肮脏秘密。
(二)英国银行家约翰·劳在法国建立了独立央行和债务货币体制
一个英国银行家,跨国控制了法国的信用,就等于外国银行家族拥有了一切可以用这个信用来衡量(也就是购买)的法国财富,而“抵押品”却是法国政府的信用和法国人民的劳动,这不是一场荒唐无比的闹剧吗?
1。法国政府是不是被欺骗了呢
英国银行家约翰·劳并没有欺骗法国政府,恰恰相反,约翰·劳很有可能坦率地与法国政府中所有有价值的人有过一番直截了当的长谈,其内容就是“出卖法国民族利益,换取个人利益”。具体来说,如果此时法国政府开始发行法币利弗尔,则可以一举归还一切债务,然后通过纸币利弗尔的有计划贬值,逐渐在一个新的兑换率上站住脚跟,然后法国经济就能飞速地发展起来,纸币利弗尔也会有足够的硬币支持。
这个贬值只要有90%,就足以应对一切问题了。事实上此时法国利弗尔(古金属币法郎)的含金量是3。88克,1928年6月由国际银行家建立的股份制银行——法国第三个独立央行“法兰西银行”发行的纸币法郎的含金量只有0。0655克。
这就告诉我们:法国货币发行权被外国银行家族主导以后,这个所谓的“法国法郎”一直在持续贬值,并没有真正做到坚挺,贬值所带来的“财富转移效应”,让国际银行家族逐渐垄断的法国的核心产业,却没花一分钱(法国的债务再也没有减少过,直到今天)。
但如果勾结国际银行家约翰·劳建立一个“股份制独立央行”,发行纸币法郎的“空前利润”,就可以由“董事会的世袭股东”永久分享了,这就是英国银行家约翰·劳一举控制了法国信用的秘密——不是欺骗,而是“坦率”。
这个出卖了法国民族利益的小集团都有谁呢?这是欧洲古代财富之争上,颇耐人寻味的一幕。
名单应该包括:法国诺法耶公爵(法国财政理事会负责人)、法国摄政王奥尔良公爵和另外两个神秘人物,身份不详。因为在1715年10月法国政府秘密成立了一个特别理事会,经过秘密投票,有4票赞成、8票反对组建由外国银行家约翰·劳控股的央行计划。
这说明当时法国政府上层对“独立央行”这个问题是清醒的和反对的。但1716年5月,法国政府特别理事会依然秘密通过了由外国银行家族控制法国信用供给的秘密计划。法国第一个独立央行“法国通用银行”(也就是后来的“法国皇家银行”)在1716年6月敲锣打鼓地开张了!
2。“法国通用银行”和其所发行的“法国法郎”的性质如果仅仅是跨国银行家族私自铸造一些法郎金属币,只能说法国财政虚弱,而不能过分谴责银行家族。为什么说这一纸协议是肮脏的卖国条约呢?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
(1)法国政府从此丧失了金融、货币、预算、财政权力,跨国垄断金融资本一举夺得了法国的最高权力,英国银行家约翰·劳不仅是“法国第一央行·法国皇家银行”(原法国通用银行)的行长,还兼任了法国的财政部长,并且通过“法国东印度公司”(1664—1769)和“西方公司”(1718—1720)等特许公司,“合法”地控制了法国的海外领地,并拥有了军事权、铸币权、贸易权、征税权等一切特权,架空了法国政府。
(2)英国银行约翰·劳把“社会信用”天才地变成了一种“商品”予以操纵和控制,并组建了一个金融卡特尔专门以此牟利,这就是“法国第一央行·法国通用银行”。
(3)“法国通用银行”发行的法币利弗尔,之所以开始被法国和欧洲等地的人们接受,绝不是由于英国银行家约翰·劳这个被判绞刑后神秘越狱的罪犯有多么高明的手段和信誉,而是这些“纸”,附着了法国政府的信誉和法国各阶层的税收担保。
换句话说,法国政府根本就不需要建立一个外国银行家族控股的“独立央行”来发行法国法郎,只需要自己国家的财政部予以发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