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威尼斯银行家与法国银行业
(一)法国金融资本的由来
在《水城的泡沫——威尼斯财富之争》中,作者曾经详细地介绍了美第奇银行与法国的密切联系,或者干脆说在法国摄政更为准确。但这种金融僭主体制也埋下了欧洲大陆,尤其是法国反对金融资本的种子。法王路易十四对于金融僭主体制深恶痛绝,只是后来战争频繁,不得不向银行家借贷才导致佛罗伦萨的银行家开始向法国转移。
这种转移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说明了银行家对第二、第三金融国家的逐渐放弃;另一方面只能说法国成了除第四、第五金融国家之外的“欧洲大陆”的金融中心。
这不能说明银行家愿意冒这个风险,而是当时通信、交通都极不方便,单纯地转移到英国和北美固然安全,但放弃欧洲大陆无疑令银行家不能接受。
欧洲大陆的银行家族分为两支:一支主要进行金融事务集中在法国,开始是里昂,后来是巴黎;另一支主要集中在德国,操纵德国逐渐发展起来的实体工业。
虽然美第奇银行号称“绝嗣”了,但统治法国和德国的金融力量,应该就是美第奇银行家族。
(二)“威尼斯银行家”的力量
英国银行家约翰·劳轻易地在法国建私有央行,似乎让人感觉法国竟然如此容易地就落入了外国银行家之手。但实际上盘踞在佛罗伦萨几百年的美第奇银行对法国的渗透也进行了几百年。这里举3个银行家制造法国债务陷阱的真实事件,这发生在几个世纪中的一系列事件,最终导致了“法国第一央行·法国通用银行”的建立(法国没有足够的硬币支付欠外国银行家的利息了)。
1。45%的利息——遗祸后世的查理八世
“45%的利息”是个什么概念呢?也就是说,如果法国国王向银行家借贷0。001亿利弗尔,20年后本息合计1。687亿利弗尔(超过法国政府岁入了),增长约1687倍。这种债务一旦借了,就还不清了,谁会做这种傻事呢?
查理八世就接受了这个利率。他为了发动“意大利战争”(1494—1559年),向热那亚银行家(威尼斯非主流银行家族)借入了10万法郎,利率高达45%(年息、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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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家在“法国集市”的“超级特权”——路易十一与“繁荣的代价”
路易十一在法国建立了一系列商业集市,类似于现在的商业、金融中心(也包括早期查理七世在里昂建立的一些集市),总数大约有66个。之所以要这么多,主要是当时交通、通信的限制,只能用增加商业中心的数量来满足商人们的需求。这个做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路易十一出于贪婪和诡计,开始实施一种看似智慧的竞争措施——授予商人和商业城市特权。这些权力包括:
(1)独立的司法权(即集市管理者的特殊司法裁判权)。
(2)一些贸易的豁免权、特惠权。
(3)使用外币权。
(4)出口贵金属权。
(5)无继承人财产归公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