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晦气!我是午餐肉的!全是麵粉,没嚼头!”
战壕里,士兵们拿著发下来的罐头,互相攀比交换。吃完后的空罐子也没浪费,被心灵手巧的士兵们改造成了喝水的杯子、挖土的铲子,甚至是简易的地雷外壳。
然而,新事物总有副作用。
一个月后,王建国收到了来自前线的一份奇怪报告。
“陛下,蒙恬將军来电。”王建国表情古怪。
“怎么?罐头吃死人了?”嬴政紧张地问。
“不……蒙將军说,自从发了罐头,士兵们的战斗力確实提升了,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体重大幅上升。尤其是骑兵营,战马都快驮不动了。而且……因为罐头太好吃,很多士兵捨不得吃,甚至拿去跟当地百姓换媳妇。”
嬴政:“……”
“这帮兔崽子!”嬴政笑骂道,“告诉蒙恬,加强训练!每天负重跑五公里!吃进去的肉,都给朕练成肌肉!”
而在民间,刘邦的“大秦食品公司”也开张了。
但他卖的不是普通罐头,他搞起了“年份原浆”……哦不,“年份肉”的概念。
咸阳最繁华的朱雀大街上,刘邦的铺子门口掛著大牌子:
【皇家特供·封存三年的极致美味】
“瞧一瞧看一看啊!这是始皇帝三十三年封存的红烧肉!那是大秦最风调雨顺的一年!猪都是听著《秦王破阵乐》长大的!肉质紧实,回味悠长!”
“现开现吃!假一赔十!”
一个富商好奇地凑过来:“刘老板,这三年的肉……不臭?”
“臭?”刘邦瞪大了眼睛,“这叫时间的沉淀!这叫岁月的醇香!就像陈年的老酒,越放越值钱!这一罐,收你五百钱,那是交个朋友!”
富商半信半疑地买了一罐,打开一吃,果然肉质酥烂,別有一番风味(其实就是烂得更彻底了)。
“好!好肉!”
就这样,在刘邦的忽悠下,大秦掀起了一股“收藏罐头”的热潮。甚至有贵族嫁女儿,嫁妆里都要放上几十罐“十年陈酿红烧肉”,寓意日子越过越红火。
东海之上,波涛汹涌。
一支庞大的舰队正在集结。那是徐福的第二次远洋探索队,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寻找美洲”舰队。
旗舰的甲板上,徐福看著堆积如山的木箱,箱子上印著“大秦军需·红烧肉”的字样。
他拿起一罐,冰冷的铁皮在手中显得格外沉重。
“局长,”旁边的副手韩信(被嬴政派来当监军兼保鏢)拍了拍他的肩膀,“有了这玩意儿,咱们就算在海上漂个一年半载,也不用怕了。”
徐福点点头,目光望向无尽的东方。
“是啊。以前出海,那是拿命在赌。现在……”徐福笑了笑,打开一罐黄桃罐头,叉起一块金黄的果肉放进嘴里。
甜。
齁甜。
但这股甜味,压住了海风的咸腥,也压住了內心的恐惧。
“现在,这只是一场带著乾粮的远足。”
“出发!”
隨著一声令下,蒸汽汽笛长鸣。舰队破浪而行,带著大秦的钢铁、火药,以及那几万个密封在铁皮罐子里的“时间胶囊”,向著未知的世界驶去。
而在他们身后,一个刚刚吃完红烧肉罐头的海鸥,满意地打了个饱嗝,把空罐子当成了新的巢穴。
在这片古老的大海上,人类第一次,用工业的力量,战胜了时间的腐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