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纠正道,“在官府力量可达、教化较深之处,严禁私斗仇杀,一切争端诉诸公堂。
在偏远乡野、宗族势力盘根错节之处,则可暂时……默许,甚至有限度地利用这种‘复仇规则’。
若两族有世仇,皆知一旦动手,对方必会不计代价报复,反而能形成一种平衡,相互忌惮,减少无谓的摩擦和仇杀。
这固然野蛮,但在官府力量薄弱时,它本身就是一个粗糙的约束机制。
我们的目标,不是立刻根除它,而是通过逐步增强官府在基层的存在、推广文教、改善民生,让百姓逐渐相信‘报官’比‘报仇’更有效、更安全,让这种私力复仇的土壤慢慢消失。”
她顿了顿,总结道:“所以,此次修法,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施政的重心,不在急于扭转某些根深蒂固的伦理观念,而在夯实根基,要先改——财产与文教之法。”
“明确和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无论是田宅、商铺、工坊、货物,还是女子的嫁资、个人的工酬。
让百姓有恒产,有通过劳动获取并保有财富的稳定预期。
财富多了,市面繁荣了,人才有正事可做,有盼头可守。
一个终日忙碌于生计、经营,有家业要守护的人,和一个无所事事、穷困潦倒的人,哪个更容易铤而走险、扰乱治安?”
“推广基础的文教识字,哪怕只是认识常用字,能看懂官府的简单告示,能进行基本的记账算数。
这不仅能提高民智,便于政令推行,更能开阔眼界,提供除耕种、厮杀之外的另一种可能。
人一旦识了字,读了书,哪怕是浅显的劝善书、农书、匠作技艺,心性总会有些不同。
更重要的是,要让说书人、戏班子、乃至走街串巷的货郎,都成为我们文教的‘宣传口’。”
林若缓缓道:“律法条文枯燥,百姓未必爱听,也未必听得懂。
但将‘守法守信、勤劳致富、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的道理,编成生动有趣的故事、朗朗上口的歌谣、引人入胜的戏文,通过说书人的嘴、戏班子的表演,口口相传,其效果,可能比张贴一百张官府的布告还要好。
当然,要注意引导,确保核心信息在传播中不走样、不被曲解。
可以组织一些表演的队伍,在乡间巡演,也能让文人编写一些标准的‘话本’、‘唱词’,提供给这些说书唱戏的,只要录取,便给予奖励。”
谢棠抚须道:“陛下此策,润物细无声,实乃老成谋国之见。
财产为基,则民安;文教渐染,则俗化。
俗化而法行,方是长治久安之道。”
郭虎也点头:“不错,修法大会,当以此为指引。
先定下保护财产、契约、交易之基,厘清户婚、继承之要,严惩盗贼、欺诈、贪腐之罪。
至于复仇、伦常等涉及风俗人心深处者,可暂缓或从缓议,或做总结规定,具体细则容后逐步完善。
首要者,是让新法能落地,能被接受,能执行。”
“正是此理。”
林若颔首,“告诉修法馆的诸位,不必急于求成。
这次大会,能拿出一部框架清晰、重点突出、尤其是关于经济民生部分规定详实的《启元律》草案,便是大功一件。
其余细目,可留待日后增补修订。
我们有的是时间。”
“时间还长。”
她最后轻声道,不知是说给臣下听,还是说给自己听。
……
同一时间,淮阴新城,市政厅。
阳光透过高大的玻璃窗(徐州工坊的新产品,虽还有些气泡和波纹和青色,但已经能做出一尺长宽的大片玻璃了)洒进厅内,将光滑的水磨石地面照得有些晃眼,空气里弥漫着新刷漆料和纸张、墨水的混合气味。
杨循揉了揉有些发涩的眼睛,将手中厚厚一叠盖满了朱红印鉴的文书整理好,递给身旁神色复杂、甚至有些恍惚的苻宏。
“喏,一式三份,正本你带回交给族老会,副本一份留市政厅备案,一份送户部归档。
收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