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参与的人数大于自身的好几倍,当事人拿刀的行为应属于保护自己不被他人殴打,而在这情况下,施暴者仍选择继续施暴,是导致命案发生主要原因。
而当事人在制止不法侵害后并没有多余的动作,因此应该认为是正当防卫。
敲定草稿并细化内容,直到九点半才算基本完成。
次日九钟,李晨带着自己的答辩稿来到审判院。
九点二十分,向审判的法官提交自己的答辩稿。
负责审判案件的王法官从李晨手中接过答辩稿,简单看看了一眼。
看到第一条时他就差点破防。
好家伙,这答辩稿,有水平!
按照他这么讲,那问题的角度可就严重了。
吴法官开始认真审查答辩稿上的每一个字。
好家伙。
照你这么说,所有证人都得是被告了?
“你这么说的依据在哪里?”
吴法官抬起头来看向李晨开口询问,李晨闻言一脸严肃的开口答道:“从视频中就可以看出来。
在视频中的第一点十八分时,一帮人将张振宇包围在中间。
我想,如果他们是真的想要拉架,没有理由制止不了酒后寻衅滋事的王国威,同样,正是有了他们的存在,才加大了张振宇内心的恐惧,才会做出拿刀的动作。
在面对这么一群人,有没有人制止王国威的暴行,张振宇拿刀防卫也是合情合理的。”
王法官闻言不知道该怎么去反驳李晨的言论,因为从视频之中得到到反馈来看,是可以这么认为的。
他动摇了。
从第一次阅卷时认定的故意伤害变成现在的可能为正当防卫。
这锤子该怎么敲?
人家都把问题上升到了新的层次上,那就不得不站在对方的视角来重新这个问题。
事发在学校,又有多人参与…
嗯…
沉思了一会,还是决定把问题交给起诉方和公诉方,看看他们是如何应对的…
“行了,伱可以回去了。”
“好的,王法官。”
李晨闻言后离开审判院,准备去一趟学校来了解相关的情况,看看能不能和张振宇的同学聊一聊,让他们来做案件的主要证人。
审判院。
王法官将李晨的答辩稿复印件一式三份,分别发送给负责起诉的地检署和民事起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