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美化盗,而是这个故事就不是盗窃的故事。
是通过神秘的梦境,反抗一些人的掠夺,所以被既得利益者污蔑为盗匪。
现在无法点名,沈三通打算虚化。
等十年后,可以直接点名。
沈三通的《盗梦》,奔着系列去的。
不搞系列实在太可惜,美国提供的素材实在太多。
美国搞完,可以扒一扒列强。
一百部都拍不完,实在是地理大屠杀以来,这些拟人玩意,过于大缺大德。
要看第一部票房成绩。
第一部成功,沈三通一定要做系列。
中午。
沈三通约了姜文吃饭。
这个时候的姜文很颓废,也低气压,但正好。
不这样沈三通也不会找他。
姜文起点,比冯小刚和张艺谋高很多,很多。
95年,《阳光灿烂的日子》公映之前,就有投资商找到姜文,成立了阳光灿烂制片公司。
这家公司和周晓文的大洋公司一起完成了影片的发行。
不过很快,这个公司就不知下落。
几乎同一时期,冯小刚也和王朔一起经营过好梦公司,也不成功。
一直到遇到王中军和华谊兄弟,借助资本力量,冯小刚才开始规模化、有流程地运作自己的作品。
而姜文并未选择华谊兄弟这样的平台。
他自己成立了不亦乐乎电影工作室,属于项目式运作。
姜文拍一部电影,朋友和工作人员就来帮忙。
电影拍完了,大家也就干别的去了。
这种工作方式适合姜文的拍戏状态,但也导致他多年来都没有稳定的合作伙伴。
沈三通看来,这跟姜文的性格和创作理念有关。
姜文其实有市场理念,但是落实到做法时,却和商业格格不入。
经常几年磨一剑,没有公司拖得起。
王中军在《鬼子来了》投过他,比投冯小刚还早,但王中军签冯小刚不签姜文。
冯小刚可以一年一部,姜文就不行。
姜文觉得这样自己变成一个拍片机器。
王中军接受采访《东方企业家》采访谈过,导演要成功,除了会拍电影,会拍好电影,还要看运气。
平台,合作者,档期和宣传,缺一不可。
放在今天,姜文毫无计划地超支,或者冒失地和体制较劲,跟不上时代。
其实就是吐槽《鬼子来了》把他坑惨了,连姜文自己也禁导五年。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不分上下手,也没有敬酒之类的,爱吃什么吃什么,爱喝多少喝多少。
沈三通谈到正题:“老哥,听说你最近和于冬闹得不是很愉快?”
姜文道:“哎,我害他赔钱了。”
沈三通道:“确实,赔了很是不少,《太阳》太惨了,不到两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