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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郑秀文亲笔专栏(第2页)

他有的,我不一定需要,她不爱的,却是我所渴求的生活方式……

要明白,每个人只是在同一赛道上,跑着自己的步履。

赛道上,有着千头万种的步伐,跟得了谁,谁赶得上谁?还不如跑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脚印好。

硬要找出另一双脚,成双成对上路。

合则笑,不合则如二人三足一般,成滚地葫芦。哈哈哈。最后只是苦了自己,累了别人,促成另一悲剧。

何苦!生命太多被既定的公式和“归类”。

1岁=学行3岁=上幼儿园6岁=上小学11岁=儿童身份证15岁=月经**18岁=成人身份证25岁=开始护肤30岁=适婚最后召集……

既然被动地被选择归类,何不重新掌握选择权。但,这不是菜式咖啡的选择。

是我们对生命的选择权利。

别像一堆无头无脑的蚂蚁,负着一身的沉重,跑向一个不知名的坟墓……

牠可能适合于大部分的群众,但在选择这“选择”之前,要知道,茶或咖啡以外……还有,更多的选择!喝不惯团团坐,分甘同味的功夫茶……一个人坐着喝杯热鲜奶也很悠然。

独身≠孤单“独身,是一种对生命更高层次的选择。”

这是一个五十有多的独身朋友告诉我的我和芝士有个约会记忆中的第一口芝士,是在飞机上尝到的,是马上爱上了它,亦打破了芝士的宿命。

自幼便认定“芝士”是属于异族的食物,是洋人的玩意和口味,中国人吃芝士是“崇洋”的表现,有能力吃芝士都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平民百姓亦只可以远观而不能“近试”……现在来说,这些当然是谬论,而这些谬论幸好被飞机上的一口芝士彻底打破了。

我发现我并没有因为吃过芝士而变得崇洋,亦没有因此而变得尊贵,而且很多中国人也很喜欢品尝芝士,然而,为什么我一直被这些谬论误导?或许是那些高贵的餐具,款客的手法,餐桌上的洋烛,还有,那瓶“port酒”威武:和吃时的态度把弱小的心灵吓倒了……反而让人忘记了其本质,味道。让“吃芝士”神化了的是周边的东西,芝士依然是芝士。吃芝士,绝不比吃白粥来得高贵。吃芝士,原来可以很随意。多么庆幸,那飞机上第一口尝试的勇气,让我和芝士有重生的机会。

就是那么的一口芝士。

就是那么的一程飞行。

就是那么的一份尝试精神。

造就了芝士和我。

从此,每次飞行,我内心总是有所期待……我和芝士有个约会。

后记:第一次替amy撰写文章……第一次感受赶稿的心情……第一次脱稿的内疚,尴尬和不安……第一次遇见张小娴,是在柴湾一影楼……第一次阅读张小娴的作品是“贴身感觉”……

第一次都令人难忘……谢谢amy。

谈自己(2004)

我最喜欢冬天,我希望一觉醒来已是很老、很老了,我希望太空有其他外星人,杨利伟每天只吃一包蒙牛牛奶片(糖),饱吗?我想写一本Diet的食谱,我发明了几十种有效的减肥动作,我喜欢旅行,我今天没有正式吃晚饭,我想去北极尽处,我害怕跌进沼泽,我想一睹浮沙的可怕,我昨晚梦见一条如蛇般的鳝鱼,我昨晚梦见自己在飞翔,我想写一本小说,我喜欢德国作家:Patrid,我想没有可能写一本小说,法国女作家Annie Emaux确实是出色,她的著作《Laplaefemme》(位置),我看了两次,我很喜欢太阳下山的一刻。很浪漫,我想参观其他人的房间,我很喜欢下雨天,我觉得“我走不出我的黑夜”这句话,很可怕,我很喜欢哲学,我对钻石完全没有兴趣,“诺曼底”这个地方名很浪漫,我期待一次法国南部的旅行,西藏令我好奇万丈,僧侣会爱上他人吗?列根已进天国了吗?王菲的瘦削,很令人羡慕啊,我很怕鬼,我知道世界上并没有鬼,我非常喜欢坐长途飞机,我很喜欢看林海峰近来在电视制作的节目,超好看、超好笑,我近来疯狂的笑了好几次,我在上海电影节上遇到嘉玲(刘嘉玲),她当晚很美、很美,我想看毕整本圣经,我发觉世界上有很多好心人,我发觉我身边的人很喜欢评论在电视上出现的任何人,我非常喜欢《No Doubt》的Gwen Stefani。她的粗糙很好看,很性感,我想着书论瘦身,我认为恬妞很美丽,我不能想象没有气味的婴儿是怎样的?没有任何气味的肌肤,很可怕,没有气味的人是人吗?

我很怕微波炉失灵,我不懂弄蒸馏咖啡,我非常喜欢白色的食物,我觉得飞机上的便宜芝士,超好吃,我超级喜欢飞机上的廉价Port酒,我的上升星座是人马,我非常喜欢人马座,我喜欢睡觉,我是一条闷棍,我想隐形,我梦想有一个很大、很大、很大的书架,我习惯躺在**写字,我要再买书了,日本作家贵志佑介的《天使的呢喃》很好看,太宰治这个作家的性向是什么呢?我房间有一颗小小的盆栽,我超级喜欢垂吊的木风扇,我梦想在家中有一把美丽木雕的垂吊木风扇,美国作家Raymond Carver写的书很好看,但很灰暗,我喜欢下雨天,我又喜欢冬日阳光,冬日阳光让我想谈一场恋爱,我常常梦见自己在飞,我想拥有一个很大很大的洗脸盆,我非常讨厌报纸的油墨,我很想吃掉一碟沙爹牛肉炒菜,我可吃掉两打生蚝,我非常怕蛇,我非常抗拒粟米,拉筋的动作,我非常喜欢,拉筋过程中的痛楚,我认为是美妙,我喜欢毛衣,我很少穿毛衣,毛衣让我鼻敏感,我想吃一件巨大的神户牛柳,我非常喜欢usic,如果有一天Madonna与Kdla我一定会去看Kdla,我的化妆师阿Zing常笑我对Kdlang始终痴心如一,我的司机常被迫与我一起听Kdla CD,我不能看恐怖片,我十分喜欢吃鸡蛋,我很久没有看见李进的女儿了,我想学懂整蛋糕,我的房中,有一只纸制的狗仔玩具,我助手弄的圣诞鸡,非常美味,我极爱看吴君如穿衣的配搭,吴君如非常有品味,我的Hand Cream是Creme Brulee Souffle,味道好,我常常想吃掉整瓶Hand Cream,实在太香了,我的睡房有两个小冰箱,但都没有插上电源的,我认为约旦比我想象中美和和平,我非常喜欢坐长途车,我不怕坐“倒车”,我一定要去西藏、尼泊尔,我是Lo的超级Fans,妈妈常常替我涂Hand Cream,我渴望在欧洲住上一年半载,我并不鼓励他人抽烟,我想开始吃Omega3以作补充,我觉得古董Lace很美丽,我愈来愈不喜欢复杂的穿衣法。

我认为日本的鱼生,是人间美点,我喜欢一切的甜食,我喜欢一个人看电影,我喜欢砌拼图,我画画很差,但非常喜欢画,杜琪峰导演很喜欢黑泽明;我亦因此而看了《虾蟆的油》(黑之自传),杜琪峰导演和杜太太与我的合照,我放在房间里的电视机旁,今年的农历年,助手Nor送予我一件XX滩的棉袄,超级暖和轻柔;我爱不释手,我常常想起四川一行,助手主理的当归火锅,超好味,四川的羊肉串,我爱死了,珠宝钻石不会令我生出半点兴奋;但最近购入的一枚廉价水晶戒指,我却爱不释手,我想再去罗马,我忘记了在罗马喷泉许了什么愿,佛罗伦萨很好逛,我想学懂十国寓言,今天,我很想吃韩国烤肉,我答应了姨甥仔、女,若干年后,带他(她)去远行,弟弟很了解我的个性,Alaion的著作非看不可,我的歌迷常买糖给我吃,我喜欢静,我偶尔可接受热闹的环境,我喜欢下班后,立刻回家,我喜欢刘再复先生与其女儿刘剑梅合着的《共悟人间》,我喜欢大自然,但我却很怕小昆虫,我非常喜欢吃牛肉,在演员中,梅丽史翠普是的瑰宝,Tildaton模型,她主演的《Orlando》,虽然我不太喜欢拍摄手法,但她却依然叫我心动,片尾出现的怪形天使,我爱死了,我看了《人在纽约》三次,不知道徐克先生在康城坐在Tildaton旁边,有否与她谈话呢?我很想BBQ,我家人依然叫我乳名Ah Bee,Maggie的简单穿衣法,实在很好看,我的月亮星座是人马,我七月会举行演唱会,我希望你们会来欣赏,我今年的生日,想怎么过呢?我想做一条会飞的线虫,我对一切条子的衣服,都爱不释手,我想跳笨猪跳,我有一个星期减去十磅的记录,我认为女孩胖一点,其实很好看,我今天要交出这份稿件给AMY杂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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