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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有星光的晚上小说(第1页)

§东京有星光的晚上(小说)

认识可及那年,我还在纽约。我们在大学的体育馆里相遇,她刚来,被偷了几百块美金,怀疑是临时室友干的。她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向我打听哪里可以租到房子,要立刻搬家。我那年因为要找更便宜的住处,一年内连着搬了五次家。我告诉她,找房子这种事儿,真的不必担心,纽约哪儿哪儿都是房子。我在纽约大学念博士,认识可及的时候,刚刚交了博士论文,那是我到美国六年来最最轻松的一段时光。六年,每天在实验室里荒芜度日,毕业遥遥无期,忽然有一天,发现自己离开校园的日子已在眼前。

可及初来乍到,我对她说,有什么问题可以来问我。她很快也有了些别的朋友。一个星期以后,她就顺利搬去了华盛顿广场边新的公寓。她在纽大stern念工商管理硕士,而我毕了业,找到一家在新泽西的高科技公司的工作。

和我不同,可及来纽约上学的时候,已年满30岁。她在国内的大公司做过市场咨询,后来自己创业,成了市场咨询公司的合伙人,浑身散发着都市“白骨精”的气息。她有一帘苏菲·玛索式的刘海,嘴角上翘,眼睛炯炯有神,利落敏捷,强势中又闪烁着天真。也许是人生地不熟,她表现得有些混乱鲁莽,刚搬去新的公寓就被洗衣房的门夹了手,疼得半夜嗷嗷叫。我拨通她的电话,她已经看完急诊回来。

“医生给我指甲放了点血,这就好了。”她没小题大做,她是个不娇气的人,让我心生好感。

我得空跟她聊天,她在电话的那头说:“过去工作和恋爱都很累,我要换个环境喘口气。”说的时候,她的声音充满委屈,却依旧像在飞翔。还没开辟出社交圈,于是她絮絮叨叨地在电话里跟我聊着天。她说,人生最好的状态是能找到爱的那个人,有一份热爱的工作。两者缺一,都会有些遗憾。

那天以后,我早起都会给她发个消息:“我起来了。”她总是隔几个小时才回。她是个夜猫子,喜欢夜里念书,早晨起不来。我每天五点起床,从来不能熬夜。可是收到她的回复,我还是会有些开心。只要有空,我们就用手机聊天。她有时候会在超市里问我,到底哪一种是生菜,我就让她拍照片给我,然后指出根部比较嫩的那种是生菜。我们每天都联络,我空下来就问:“你干吗呢?”有一天早晨,我忽然想按捺着不给她发“我起来了”,一整天,我都在检查手机屏幕。第二天,我又发了:“还以为我不找你,你会着急呢。结果是没有。”

“你该不会是爱上我了吧?”

“我知道我傻。”

我们相熟之后,可及也开始问:“你干吗呢?”我很高兴,太阳每天照常升起,生活却开始有了不同的意义。有一次她问我有关感情的经历,我没有全盘交代,但也基本交代了。我曾经有一个交往多年的初恋女友,后来来美国深造,因为距离的阻碍,她最终提出了分手。“我平静地接受了这个决定,开始了漫长单身的日子。”

“平静?”

“是的,平静。除了念书,我已经无暇干点别的。纽约,花花世界,身边的人来了又走,只有我,与这座大城市若即若离地相处了六年。”

她在那头静静地说:“你会找到个好姑娘的,珍惜你的一切,永远留在你身边。”

我平静,但是我难过。

纽约让我感到紧张。搬去新泽西之后,觉得自在许多。一个工科男,找不到在这个城市生活的半点乐趣。可是,可及却喜欢。半个学期一过,她已经如鱼得水。

“我都混社会这么多年了,自然可以在花花世界找到乐子。”她休息得很好,不再那么疲倦。

离开纽约后,我通过Facebook分享她生活的点滴。有时候,我一个人煮了些菜,也会拍照给她看。她总是会回传照片给我,我嘿嘿一笑:“又输了,你的菜做得比我好多了,色香味俱全,装盘都特别有情调。”她念MBA,是个会社交的姑娘,忙起来,我就会等她的短信。在等待的时间里,我又闻到了阔别的爱情的味道。

我有一天做了一个梦,下雨天去跑步,整个trail(步道)上就我自己,听着Led Zeppelin(乐队名)的歌,那么孤独,悲从中来。所有画面都是黑白的,忽然迎面跑来一个姑娘,她冲着我微笑,画面全部变成了彩色,雨过天晴。那个姑娘,有索菲·玛索式的刘海,眼睛特别亮,看起来很像可及。我把那个梦告诉她。

“我无聊吧?”

她呵呵笑:“不会啊。”

我博士毕业的时候快30岁,从学校踏进社会;可及,从社会又回到了学校。她像一只飞过遥远路途的鸟,遇见了我,我这样无趣烦闷,独自待在同一个地方,却不知道在等待和期盼什么样的人。

放春假,可及去了加州。她在旧金山,一个人找餐厅吃饭喝酒。她说喝得有些晕,都找不到回酒店的路。我着急给她打电话,嘱咐她赶紧回去。

“你熬夜就是因为担心我?”可及是单刀直入型的人物。

“我知道我傻。”她忽然在电话里沉默。

“爱一个人,你会爱多久?”

我不假思索地说:“我爱一个人,就会一直爱下去。她折磨我,让我伤心难过,我依然会爱下去。”可及在电话里吸了吸鼻子。

“你从加州回来的时候,我去LaGuardia(拉瓜迪亚机场)接你好不好?”我问。

“好。”

那个春假以后,我和她,沉浸在无边无际微醺的春色里。春天到初夏,可能是纽约最迷人的时节,一整个寒冷的冬季过去,万物复苏,中央公园铺满了野餐毯子,所有人都金光灿灿。我周末去纽约找她,可及打扮得总是很漂亮,脸颊映出微微的桃色。我愣愣地看着她,赞她时髦,会享受生活。在纽约永远臭烘烘的地铁里,我忍不住亲吻她。

“我从来没有在大庭广众亲过姑娘。”她听完抱住我。她对我说,围绕地球飞了很多圈,现在就希望这列地铁一直别停下来。

有一天我们经过第五大道,她拉着我在57街的一个橱窗前停下,像个小女孩一样眼馋地望着橱窗里熠熠的钻石,转过头对我说:“徐朗,以后你要给我买一枚Tiffa ring。别的可以省,但是e ring必须装在这个蓝盒子里。”

“这个牌子很贵的吧?”我问。

“没错,但是这种一辈子只花一次的钱,一定要出血。”我点点头,她面露神往,唱过《Moon River》(《月亮河》)的奥黛丽·赫本,全世界路过那个橱窗的姑娘们都面露神往。

“那不是单纯的钻石,那是Tiffany ,代表着承诺与真爱。”可及着重介绍。

日子过得飞快,可及身边渐渐有了很多朋友,她对纽约慢慢开始熟悉,游刃有余,她很适合待在大城市里。我呢,时常穿着防尘服在公司的实验室里一待就是一整天,出一身汗。下班的时候,手机里总是有可及的好几条信息,她抱怨,“你再也不是20秒就回复短信的人了!”我发的短信里,从“你干吗呢”变成了越来越多的“对不起”。不忙的时候,可及跑到新泽西来,给我做晚餐,还扎起长发,卷起袖子为我打扫房间。

“看不出你还是个贤妻良母啊,白念MBA了,应该念家政。”

她夜里抱着我:“念完MBA,我就愿意天天给你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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