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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天明一直觉得他们骨子里是同类人,无论将来站得多高,有些东西不会变。
当明星是为了挣钱,挣钱是为了活得痛快,而每个人对痛快的定义不同:有人追逐山顶的风光,有人只贪恋半山腰一缕带着炊烟味的晚风。
沈天明举起泛着白沫的玻璃杯,朝空中轻轻一迎。”走累了,也说渴了,先润润嗓子。”
冰凉的啤酒滑过喉咙,带着微苦的麦香,夏夜的燥热仿佛一下子被冲淡了。
他喜欢这样大口喝酒的畅快,就像喜欢这种无需伪装的对坐。
肉丝抿了一口酒,笑意从眼底漫出来。
即便知道沈天明对自己没有别的心思,只要能这样并肩坐着,她就觉得高兴。
他其实没什么城府,心思透亮得像面前的酒杯,说什么都接得住,也愿意掏真心话。
这种时刻让她错觉——仿佛自己是他世界里最亲近的那一个。
“有时候觉得像做梦,”
肉丝放下杯子,声音轻轻的,“以前只在屏幕上看见你,没想过有一天能和你坐在路边,吃同样的烤串。”
沈天明抬起眼,眉梢微微挑起:“‘我这样的人’?听起来像在骂我。”
肉丝急忙摇头,脸颊有些发红。
她怎么会骂他呢?在这个圈子里,太多人活成了一尊精致的壳,只有沈天明,身上还带着鲜活的血肉感。
“我是说你不一样,”
她认真道,“你太真实了,真实得不像这个圈子的人。”
沈天明笑了笑,又灌下一口酒。
这话他听过很多次。
经纪人也总劝他:你得有个“人设”
,观众才好记住你。
可他厌恶那种被设计好的模样。
人若连自己都演,还谈什么演别人?
“人活一辈子,”
他望着远处明明灭灭的霓虹,声音淡得像叹息,“如果连自己都不敢做,得到再多又有什么意思?”
肉丝没有接话,只是举杯碰了碰他的杯沿。
叮的一声轻响,混进四周鼎沸的人声里,像一句心照不宣的认同。
“幸好我不在那种大公司做事,”
沈天明拨弄着酒杯,“规矩太多,一层压一层,我肯定待不下去。”
303号房的灯光昏黄,肉丝托着腮,眼神里浮起一层厌烦。”说起规矩——老许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公司花了大价钱把他从对家挖来,现在倒好,整天摆谱,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
她撇撇嘴,“听说他在前东家那里捅了娄子才被扫地出门的,如今倒在我们这儿充起大佬来了。”
沈天明低笑一声,没接话。
两人心照不宣地略过这个话题——工作上的烦心事,谁也不想在酒桌上多提。
镜头背后已经够累了,私下再谈那些明争暗斗,未免太扫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