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老苟都会生气,声称要和小苟绝交。
但要不了一会儿,俩人又是好兄弟了。
只是奇怪的是,这次小苟说要干他婆娘,老苟竟然没有生气,还嘿嘿一笑道:
“你真想干她?”
这下反倒是给小苟整不会了,道:
“你吃错药了?发什么神经?”
老苟却认真的道:“我说真的,我婆娘今年才十八岁,长的那叫一个俊,还贤惠,和你正般配。”
小苟这会儿也意识到他要说什么了,打断他道:
“你什么意思?想玩托妻献子是吧?”
老苟看着远方扬起的遮天蔽日的烟尘,说道:
“三千八千,有多凶险我不说你也懂,咱们谁死在这里都不奇怪。”
“所以我想和你做个约定。”
小苟心情也不由的一沉,道:“什么约定?”
老苟说道:“若你死了,我就把你娘接过来,当亲娘一样伺候。”
“以后我要是儿子多,就让其中一个跟你姓,继承你的香火。”
“若我死了,你就把我婆娘娶了,把我儿子养大成人。”
小苟看着他严肃的表情,深吸口气,斩钉截铁吐出一个字:
“好。”
老苟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打趣道:
“我婆娘是真俊,这次你小子可是占了个大便宜。”
小苟回怼道:“呸,我想娶个黄花大闺女呢,结果要娶个寡妇还带个累赘。”
老苟笑骂道:“你懂个屁,生过孩子的女人才是宝。。。。。。”
说话间,滚雷般的马蹄声越来越响,大地也开始震颤。
突厥人要来了。
在苏定方率军转向的时候,后方的突厥追兵就发现了异常。
他们立即就明白了唐军的打算。
然后毫不犹豫的选择转向,跟随苏定方来到泾水河谷。
骑兵向来是突厥人最引以为傲的东西,怎么可能会在唐军面前示弱。
更何况,还是己方人数占优的情况下。
还有一点就是,消灭这三千骑兵之后,再去追李靖也来得及。
盛夏的烈日炙烤着泾水河谷,蒸腾的热浪扭曲了视线,使得远处连绵的黄土塬如同摇曳的鬼影。
东岸缓坡之上,三千唐骑肃然如林。
他们的身影包裹在厚重的明光铠中,甲片在烈日下反射出冷硬的光泽。
远远望去,仿佛一片黑色山岩,沉凝而不可撼动。
马的锋刃直刺苍穹,槊杆上系着的红缨随风飘动。
士兵们的眼神锐利如鹰,紧盯着河对岸翻腾的烟尘。
人一过万,无边无沿。
八千骑兵组成的阵型,犹如奔腾的河流,一眼望不到头。
尽管兵力悬殊,但一股近乎实质化的士气,将三千骑笼罩。
其实唐军也并非全无优势,盔甲兵器更加精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