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修改过,增加了一些细节,又添加了几个人物。
苏定方很清楚不能恋战,虽然这一仗打赢了,但也非常凶险。
将士们的体力也都耗了七七八八,现在全凭着一口气在支撑。
但凡突厥人再派一支骑兵过来,不需要多只要有一两千人,他们就危险了。
所以,只是追击了五里,彻底将这些突厥人驱散,短期内无法再形成战斗力,他就选择了收兵。
将士们自然不乐意,这逃跑的哪是突厥人,都是他们的军功啊。
但军纪就是军纪,苏定方命令一下,将士们立即就停止追杀开始返回。
小苟非常的兴奋,原因有两个:
第一,他活下来了,连根汗毛都没掉。
第二,谁马屁股上挂着十来颗突厥人脑袋,都会高兴的。
十来颗脑袋的军功,不但能获得一个勋位,还足够他成为府兵了。
见到老苟一定要好好炫耀一下。
之前开战的时候,他和老苟的身位很近,本来还想着互相照应。
但骑兵冲锋,一眨眼就是好几个身位。
第一次冲锋结束,他和老苟的距离就拉开很远了。
之后第二次组成凿穿阵型,其实大家全凭默契配合而成。
身边所有人都是队友。
再之后一分为三,他们两人就彻底分开了。
加上战况激烈,他也就没空再操心老苟了。
但他并不担心老苟的安危。
这老家伙虽然才三十多岁,但已经当了十来年的兵,是个老油子。
战场求生的能力很强。
自己都能全须全尾的活下来,他更没问题了。
不过老苟这家伙勇气不如我,肯定没我杀的人多。
等见了面,一定要好好嘲笑他一番。
这般想着小苟回到了河谷,然后就见到了老苟。
奄奄一息的老苟。
一把弯刀从盔甲铁片缝隙扎穿了腹部。
小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傻愣愣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一名队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老苟一直不肯咽气,应该是在等你回来。”
“快去看看他吧,别让他再受罪了。”
小苟这才反应过来,眼眶顿时就模糊了,一把扑到老苟身边道:
“老苟,你……………挺住,你婆娘和儿子还等着你回去呢。”
老苟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只是喷出了几口鲜血。
眼睛则死死的盯着小苟,里面似乎有千言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