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洗净尘垢、盘好髮髻,换上一身乾净衣裳,只觉浑身舒畅。
晚饭时,常英摆了几样小菜。
东坡玉糝羹、醋溜鱼,还有两道时令鲜蔬,然后又屁顛屁顛跑出去,给高远打了一壶青梅酒。
兄妹俩一同吃饭,常英的目光却总黏在高远搁在案上的剑上。
那把从琅嬛福地带回的宝剑,此刻已被他从油布中取出,剑鞘华贵非凡,剑柄与鞘口相接处,嵌著一颗血红宝石,圆润如凝血,映著灯光,似有红光流转。
好看的物件,尤其是闪闪发亮的宝石,纵不是所有女孩都喜欢,对大多数孩子来说,也有著不小的诱惑。
高远瞧她心不在焉的模样,顿时乐了,夹了一箸最嫩的鱼腹肉给她:“好看吗?”
“好看!”
常英见他夹了自己最喜欢的鱼腹肉,眼睛弯成了月牙,瞬间笑开了花。
“小孩子可不能玩剑。”高远提前堵住她的话头。
“那摸摸总可以吧?”
“不行,这剑锐气太盛,小心伤著你。”
“好吧……”
常英垮著小脸,又好奇地问,“大哥,它怎么这么漂亮啊?”
“因为它贵。”
“啊?”常英怔了怔,追问,“有多贵呀?”
高远故意逗她:“贵到……把它当了,能让你顿顿吃大肉、天天穿新衣裳不重样,从今年吃到后年都不止。”
常英眼睛倏地瞪圆,掰著小指头算起来,眉头皱成了小疙瘩,想来又在心里盘算“巨款”了。
高远捏了捏她的小脸:“人小鬼大,快吃饭,正长身体呢,多吃点。”
“嗯!嗯!”常英扒拉著饭,心里满是欢喜,有大哥在,有热饭吃,有新衣穿,这样的日子,真好!
“大哥!”
“嗯?”
“我想学认字了。”常英搁下筷子,一脸认真。
“你之前不是说不想学吗?”高远有些意外。
“学会认字,就能练武了呀!”常英说著,偷偷朝高远脸上瞅了瞅。
她没说出口的是,等练了武,她就不是事事都需要人保护的小丫头了,说不准。。。。。。
想著某一天,自己也能挡在大哥身前,小脸上又憋出一股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