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仍是大人大量地没有和他计较,躡手躡脚走出主臥,到隔壁洗漱。
裙子穿到身上,才惊觉,这是一件多么不得了的晚礼裙。
属於她平时绝对不会穿的风格。
然而,是很漂亮的。
漂亮衣服没有女孩子不喜欢,她之所以平时不敢这么穿,纯粹是因为家里开厂的。
醋厂。
这么一想,逆反心瞬间被激起。
他没听她的,她为什么要听他的?
她想做的事情,他不同意,她就不能做;她想穿的衣服,他不喜欢,她就不能穿。
哪有这种道理。
带了一点点故意为之的叛逆,簪书决定就穿这件。给自己化好妆,盘好头髮,下到一楼。
把礼物交给何叔,她走出外面的花园,打算采点鲜花做蛋糕。
入秋了的京州,夜风凉浸浸的,她穿成这样简直是自討苦吃。
捧著三色堇和一堆小叶子,正要往温暖的厨房去,这时碰见了宋智华。
幸好宋智华和她聊得也不多,就把她放走了。
室內恆温恆湿,倒不觉得冷。蛋糕胚师傅已经提前烤好了,簪书挑了一只不太大的,开始专心抹奶油,做饰面。
做好后,点心老师很懂人情世故地夸她:“二小姐做得很好呢,先生一定会喜欢的。”
一句话振聋发聵,把她点醒。
她她她,她为什么要为他做蛋糕!
这死手。
她这样,和冷脸洗內裤有什么区別!
清醒过来的她,看著已然完成的生日蛋糕:“……”
原本应该当面给他的。
但她和他最近不是在冷战嘛。
带了一点点斗气的心理,簪书打算把蛋糕放到甜品台,充公算了。
谁爱吃谁吃。
偌大的宴会厅,到处都是盛装出席、谈吐不凡的宾客。
那么多人。
她仍是一眼就看见了最耀眼的他。
“……”
这么多天不见,脸色这么难看干嘛。一瞧见她,立刻就不悦地沉下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