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皇后区,第42街的尽头。
这里是整个城市最像垃圾场的地方。
墙壁上层层叠叠的涂鸦,像是在爭夺地盘的野狗留下的记號。
风一吹,满地的报纸和塑胶袋就跟著打转,捲起一股酸腐的味道。
就在这堆垃圾中间。
一辆黑色的加长林肯,像个不速之客,缓缓停了下来。
那漆黑髮亮的车身,倒映著周围破败的红砖墙,显得格格不入。
就像是一个穿著燕尾服的绅士,突然闯进了一个满是醉汉的屠宰场。
车门开了。
一只擦得鋥亮的义大利手工皮鞋伸了出来。
刚一落地。
“吧唧”一声。
皮鞋踩进了一摊不知道是什么成分的粘稠液体里。
可能是隔夜的呕吐物,也可能是谁隨手泼的可乐。
李默从车里钻出来,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他的头髮乱得像鸡窝,那身昂贵的阿玛尼西装皱巴巴地掛在身上,领带歪在一边。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鞋。
那块粘稠的东西粘在鞋底,隨著他抬脚,拉出了一道噁心的长丝。
要是放在平时,李默估计当场就要把鞋脱了扔掉,再把司机骂个狗血淋头。
但现在,他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他甚至没空去管那个正准备上来给他打伞的保鏢。
他抬起头,死死盯著面前那扇贴满了低俗小gg的玻璃门。
门头上掛著一个残缺不全的霓虹灯招牌,闪烁著几个廉价的字母——“网吧”。
李默深吸了一口气,像是要去赴死一样,一把推开了那扇油腻腻的门。
“叮铃铃——”
门上的风铃响了一声,但这清脆的声音瞬间就被屋里的嘈杂声淹没了。
一股浓烈的味道扑面而来。
那是劣质菸草、陈年汗臭、发霉的地毯,还有红牛饮料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熏得李默差点当场吐出来。
前台坐著个三百斤的大胖子,正把脚翘在桌子上,对著一台小电视大吼大叫。
电视里正在播棒球比赛。
“全垒打!乾死他!”
胖子手里抓著一把油腻的薯片,碎屑喷得到处都是。
李默站在门口,那种强烈的违和感,让他觉得自己像是只误入狼群的绵羊。
没有人理他。
这里的人要么戴著耳机狂吼,要么死死盯著屏幕像个丧尸。
李默忍著那股反胃的感觉,在昏暗的大厅里四处张望。
终於。
在最里面的一个角落里,他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