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说他飞黄腾达的日子总算到了?
穿越小说不是老得有这种桥段吗?
扫地僧的提携?
一飞冲天?
抱得美人归?
就在他浮想联翩时,阿比盖凑到他身边低声说道:“看上去你已经和强尼聊过了。”
“是啊,他很看好我呢。”
龙常见露出嘿嘿嘿的笑容。
“別傻了,他和每一个新入职的都这么说,可从没见他提携过谁,我们私底下都叫他非专业渔夫强尼。”
“为什么?”
“只撒网,不捞鱼。”
龙常见顿时意兴阑珊地摇摇头:“让我来参加,我也来了,现在我能回去了吗?”
算算时间如果现在打车,还能赶上胡安的饭后甜点。
相比於这种虚假的筹光交错,还是坐下来和亲朋好友吃一顿更舒服。
“急什么,最终大boss还没登场呢,往年他都会准时八点钟出现。”
龙常见拿出手机,现在时分七点五十分。
“好吧,那就再陪你聊十分钟的。。。”
“別这么不情愿!我是为你好!”
“好好好,大家都好!”
阿比盖为他介绍大老板的名字叫马修·提斯,虽然是从他老爹手里继承来的公司,但事实证明他天生就是干这行的料。
短短八年就把一个濒死的公司弄得有声有色。
从一开始的小工作室发展成了坐拥七个创意组的大型经纪公司。
阿比盖说,光是她的第三创意组就有三十多名签约博主,这其中就包括龙常见。
“你千万记住,和他聊天,务必不要让他感到无聊!”阿比盖煞有介事地说道:“试图取悦他或许不会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但让他无聊他绝对会记住你。”
“这不是很好吗,另闢捷径给老板一个深刻印象。”
“这样的印象只能深刻一天,因为第二天你就该收拾东西走人了,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
龙常见耸耸肩,没觉得这是件恐怖的事。
你不让我干,有的是人让我干。
他只是个新人而已,对公司的感情还没深到被炒就活不下去的程度。
两人正聊著,突然房间一暗,所有聚光灯照在了前方的矮舞台上。
龙常见低头看了看表,八点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