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击中莫尔的肝臟。
爆肝拳!
莫尔双眼暴突,身子弓起,慢慢倒在地上,捂住受伤处久久出不了声。
“瑞克,把他銬起来。”
打完收工,凯撒对瑞克招呼道。
瑞克点头走了过去,取出腰间的手銬,把莫尔拷在旁边的管道上。
“钥匙给我吧。”
凯撒伸手討要。
“好。”
结果钥匙,凯撒拋了拋,眼神中带著戏謔。
就这么一个钥匙,几乎改变了莫尔的人生轨跡。要是t仔没有弄丟钥匙,莫尔说不定真和达里尔一起,成为瑞克的左膀右臂。
嗯,当然,莫尔也有可能完全不服瑞克,鼓动达里尔洗劫了整个营地。
世事难料。
“格伦,你出去有没有找到什么离开的路吗?”
解决完莫尔的事情,眾人就开始思考该怎么离开亚特兰大,这座死城。
莫拉莱斯询问格伦,之前格伦出去发现瑞克,就是因为出去寻找离开的路。
格伦愣了一下,看向凯撒,结结巴巴地说道。
“我……我,我出去……发现的那条路……嗯。”
安德莉亚皱著眉头说道:“格伦,你怎么了?怎么结结巴巴的?”
格伦只好编道:“那边发生了爆炸,很多行尸都涌了过去。其实封锁百货大楼这边的行尸已经很少了,只要我们拿著武器衝出去,应该就能出去。”
格伦想著,凯撒等人就是这种杀了不少行尸,硬生生闯进来的,现在这边行尸数量这么少。
即使他们经验不足什么的,应该也能闯出去吧。
可莫拉莱斯直接忽略过去:“真没找到缺口吗?”
“没有。”格伦知道莫拉莱斯问的是没有行尸或者只有几个行尸的道路,是真没发现。
凯撒对莫拉莱斯的保守做法,表示理解。
行尸並不可怕,但面对行尸这种生物会让人產生超出行尸本身的恐惧,成百上千的行尸一拥而上会让这种恐惧呈指数倍上升。
是个人都会害怕。
只是想要在末世活下去,就得克服面对行尸的恐惧。
原剧中,瑞克提议穿过行尸群,即使不用直接和行尸作战,莫拉莱斯等人仍旧不同意。
还是瑞克一个外来人拉上格伦,两个人一起,为了拯救一群人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