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住宿的问题被对方直接解决了。
不过,接下来的时间他们也没有閒著。
莱斯特陪著李长生,去了五家报社,结果三家看到李长生是黄种人,直接拒绝。
后来他们假装是莱斯特写的,结果两家报社看了个开头就都不看了。
从第五家报社走出来之后,莱斯特说道。
“李,我不得不说一句,你的初衷是好的。”
“你想要借用华夏背景来写故事,来改变这些白人的偏见。”
“但是这华夏背景在美利坚实在是没有市场啊。”
“而且你这本书是几十年后出现的,和当前这个时代背景也不符合。”
“如果几十年后拿出来,可能会火,现在还真就说不准。”
李长生不以为意的说道。
“没事,之后再尝试几天,如果实在不行,就等我赚钱了,自己开个出版社,自己发行。”
“而且在美利坚不受欢迎,不代表在其他国家也不受欢迎。”
“回头我多翻译几国的语言,尝试一下,说不定在其他国家就出版了呢。”
“现在最关键的是赚钱,只要赚了钱,哪怕谁也不看我也可以出版出来硬塞给別人看。”
莱斯特笑道。
“看来爱迪生的话,打击到你了。”
“现在整个美利坚的夜晚都是黑暗的,所以电灯还没发明出来。”
“你如果真的生气,就把他的电灯给截胡了。”
“虽然咱们不是专门学这些的,但是怎么说也是大学毕业的,研究个电灯不是什么大事吧?”
李长生也是这个想法,只不过他还想要再尝试一下。
莱斯特的记忆力很明显没有自己的好。
分身越多,自己的记忆力越好,所以他记起来了,他学过的知识,知道爱迪生发明电灯还需要十多年呢。
不过他的记忆同样也告诉他,他看过相关的报导,爱迪生的发明多数都是抢的,包括电灯。
所以这十多年可能没那么標准!
如果是其他人先研究出来的,那么就要往前再推个几年,甚至十年八年的。
如果真要研究电灯,最好儘快。
本来还在犹豫的李长生,第二天又去了多家报社,被明確拒稿之后,他將自己的书封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