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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童真的誓言(第1页)

——1982年秋,练马区,月见台空地——十月的月见台,秋意正浓。空地边缘,那棵银杏树已半身金黄,扇形叶片在微凉的风中轻颤,偶尔飘落几枚,在午后的阳光里打着旋,缓缓落地。光线穿过疏朗的枝杈,在泥土地上投出斑驳的、不断摇曳的光影。风里带着枯草、泥土和远方炊烟的气息。是那种东京郊区特有的、宁静而略带寂寥的秋日味道。空地的一角,两个小小的身影正蹲在铺开的野餐垫上。丽莎跪坐在垫子上,背脊挺得笔直——那是美纪反复纠正坐姿后养成的习惯。她今天穿着精心搭配的秋季装束:浅棕色灯芯绒背带裙,奶白色高领针织衫妥帖地包裹着纤细脖颈,同色系小皮鞋擦得发亮,白色蕾丝短袜边缘绣着细小的雏菊图案。棕红色卷发在脑后束成马尾,鲜艳的红色蝴蝶结发饰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若不看她手中那些五颜六色的粘土,她简直像是从儿童杂志里走出来的小模特。大雄跪坐在她对面,完全是另一番光景。深蓝色卫衣的袖口已有些磨损,灰色短裤明显短了一截。玉子妈妈总在念叨“这孩子腿长得太快,春天的裤子秋天就吊在脚踝上”。左边膝盖处那块深色补丁针脚细密,是上周爬柿子树时被枝桠划破的。他鼻尖挂着一小道晶亮的鼻涕,自己却浑然不觉,只是睁圆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丽莎的手。那双小手正在创造奇迹。“看,这是牛排。”丽莎用那双灵巧的小手,从一盒特制粘土中取出一块红色的、彼得用食品级硅胶和天然色素调制的“安全粘土”,不粘手、无异味,就算不小心放进嘴里也不会中毒。她在掌心揉了揉,压成扁圆形,然后用玩具小刀的刀背在上面划出网格纹路。“要几分熟?”她抬起脸,棕黑色的眼睛在长睫毛下认真地望向大雄。大雄吸了吸鼻子,声音嗡嗡的:“全熟!妈妈说半熟的肉有细菌,会肚子痛!”“好。”丽莎轻轻点头,继续手上的工作。她又从另一个小木盒中取出棕褐色粘土,指尖灵巧地捏出蘑菇圆润的伞盖和短小的柄;用翠绿色粘土塑出西蓝花那细密的花球,还用牙签戳出逼真的颗粒感。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指尖的每一次按压、揉捻、塑形,都透出一种超乎年龄的专注与熟练。最后,她拾起一片刚落下的、边缘已镶上金边的宽大银杏叶,在野餐垫上抚平叶面——这是她坚持要用的“天然盘子”。将“牛排”端正摆在叶片中央,两侧配上“蘑菇”和“西蓝花”,她双手捧着这份作品,郑重地递到大雄面前。“请用,小雄(のびちゃん)。”大雄的眼睛瞬间亮了,像突然被点亮的灯笼。他小心翼翼地接过叶片,仿佛那是什么珍贵的瓷器。他对着空气做出持刀叉的姿势,虚拟的餐刀在虚拟的牛排上一切——“啊呜——!”他夸张地张大嘴,将虚无的食物送入口中,腮帮子鼓得圆圆的,认真地咀嚼、吞咽,喉结上下滑动,甚至还满足地眯起了眼睛。“真好吃!”大雄咽下“空气牛排”,声音里满是真诚的赞叹,“小侬做的饭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比妈妈做的咖喱还好吃!”一抹满足的红晕悄悄爬上丽莎的脸颊。她从背带裙口袋里掏出一块纯白手帕——角落绣着她名字的缩写“lc”,针脚细密精致。手帕自然地凑近,轻轻擦过男孩的嘴角,拭去那里并不存在的油渍。“小雄要把青椒也吃掉哦,不然会长不高的。”她模仿着美纪说话时那种温柔的、略带责备的语气,连微微蹙眉的神态都学得惟妙惟肖,“爸爸说,青椒里有维生素……维什么来着?”“维生素c!”大雄抢答,随即整张脸皱成一团,“可是青椒好苦……舌头会麻掉……”“那下次我做甜椒。”丽莎认真地说,仿佛在做出一个重要的承诺,“爸爸说甜椒是甜的,不苦,也有维生素。”“小侬真好!”大雄放下银杏叶盘子,正想伸手去捏粘土,也给丽莎“做”点什么当作回礼——“哎——呀——!快看快看!”一个尖利、拖长的声音像石子投入平静的水面,打破了空地的宁静。两个身影出现在空地入口。一个又高又壮,穿着明显小了一号的蓝色条纹t恤,布料紧绷在圆鼓鼓的肚皮上;另一个瘦小些,茶色头发用发胶梳成几撮尖尖的,活像只受惊竖起刺的小刺猬。是胖虎和小夫。虽然年仅三岁,胖虎已显露出未来“孩子王”的雏形。他比同龄孩子高出半个头,胳膊粗壮,走起路来肩膀晃动,脚步沉重。小夫则亦步亦趋跟在右后方半步的位置,像个天然的跟班。,!“大雄又在玩女孩子的游戏!”小夫手指直直戳过来,尖声笑起来,笑声里带着刻意夸张的嘲弄。“过——家——家!羞羞脸!我都开始玩遥控车了,高级货!”大雄的身体瞬间僵住了。他像突然被冻住的小动物,肩膀缩起,脖子不自觉地往下埋。他下意识地往丽莎身后挪了挪,手指攥住她背带裙的一角,布料在他掌心微微发抖。这不是他第一次被嘲笑。在公园的沙坑边,在社区活动中心的跷跷板旁,总有胖虎带头、小夫附和,其他孩子围成一圈,拍着手笑他“只会跟女孩子玩”“动不动就红眼睛”“鼻涕虫”。每一次,那些笑声都像细针,扎得他胸口发闷,眼睛发烫。但这次不一样。这次丽莎在。胖虎大踏步走过来,沉重的脚步扬起一小片尘土。胖虎大踏步走过来,沉重的脚步踢起小撮尘土。他在野餐垫前停住,叉着腰,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蹲坐在地的大雄,影子将男孩整个笼罩。“过家家没意思。”胖虎的声音粗嘎,带着不容置疑的意味,“大雄,过来给我们当马骑!我昨天在电视上看到牛仔比赛,可帅了!你得当我的马,小夫当裁判!”大雄的脸“唰”地白了。他想起上周,胖虎也是这样命令另一个叫阿孝的男孩。阿孝在水泥地上爬了整整一下午,膝盖磨破了皮,渗着血丝回家,第二天听说被妈妈狠狠骂了一顿,还被罚不准看动画片。他拼命摇头,嘴唇哆嗦着,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死死堵住,只能挤出破碎的气音:“我、我不……”“快点!”胖虎不耐烦了,直接伸出那只胖乎乎、指节粗大的手,朝大雄的胳膊抓去。就在那只手即将攥住大雄纤细手腕的瞬间——另一只手挡在了中间。那只手小得多,白皙,手指细长,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食指侧面还沾着一点点未擦净的红色粘土。丽莎站起来了。她站起身的动作并不快,甚至可以说很平稳,但带着一种奇异的、与年龄不符的决然。她个子没有胖虎高,即使穿着小皮鞋,头顶也只到他肩膀。可她站得笔直,背脊挺得像棵风雨里的小松树,棕红色的马尾在穿过空地的秋风中轻轻晃动。她侧移一步,完全挡在大雄面前,像一道突然竖起的、单薄却不容逾越的屏障。“你们,”丽莎开口,声音不大,音调平缓,却清晰得让整个空地的空气都仿佛凝滞了一瞬,“不准欺负小雄。”胖虎愣住了。他低头看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女孩:那张洋娃娃般精致的脸,那双过于平静的、棕黑色的眼睛,那身看起来一扯就坏、价值不菲的衣裙。不知为何,他心里蹿起一股莫名的恼火,却又不敢像推搡男孩那样直接伸手。“关、关你什么事!”小夫从胖虎身后探出头,虚张声势地尖声喊道,“你是他什么人啊!多管闲事!”丽莎没有看小夫,目光依然平静地落在胖虎脸上。她没有回答小夫的问题,甚至没有提高音量。她做了一件让在场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事。在胖虎和小夫走过来、大雄被吓呆的那短短几十秒里,她的双手一直背在身后,手指在野餐垫上无声地动作着。此刻,她将一直藏在身后的东西举了起来,高高举过头顶,让它完全暴露在十月午后澄澈的阳光里。那是一团粘土捏成的、形状狰狞的“东西”:大约有丽莎的拳头那么大,主体是暗沉的红褐色,却诡异地长着三只大小不一、歪斜突出的黄色眼睛。眼睛下方裂开一张布满参差尖牙的嘴,那些“牙齿”是用捏尖的白色粘土一根根粘上去的,在光线下泛着森然的光。怪物头顶还耸动着几条扭曲的、触手般的紫色条状物,整体造型粗糙、原始,却透着一股令人不适的、孩童直觉能感受到的恶意与威胁。丽莎深吸了一口气,小小的胸膛明显起伏。然后,她用尽全身力气喊了出来:“onaughtyboys!goaway!(两个捣蛋鬼!走开!)”英语。流利的、带着明显美式口音的英语,从一个三岁多的混血小女孩嘴里响亮地蹦出来,在空地上空炸开。这突如其来的异国语言让空气凝固了一瞬。紧接着,她双手高高举起那个三眼尖牙的粘土怪兽,对准胖虎和小夫,同时做出一个极其夸张的鬼脸:眼睛瞪得滚圆,几乎要凸出来,嘴巴咧到极限,粉色的舌头完全吐出来,整张小脸扭曲成一副从未有人见过的、近乎怪诞的表情。眼睛瞪得滚圆,嘴巴咧到最大,舌头吐出来,整张小脸都扭曲了。“哇啊啊——!”她还发出了一声模仿怪兽的、不成调的嘶吼。那一瞬间,时间仿佛真的凝固了。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胖虎和小夫像两尊突然被施了定身法的泥塑,呆立在原地。胖虎的嘴巴微微张着,粗粗的眉毛挑得老高;小夫的眼睛瞪得比丽莎还大,眼珠几乎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三岁孩子的脑容量瞬间过载——流利的英语?扭曲的鬼脸?那个写着“鬼”字、张牙舞爪的粘土怪物?这一切完全超出了他们有限的认知范畴。未知带来了最原始的恐惧。哪怕这恐惧的来源,只是个比他们还矮半个头、穿着背带裙的小女孩。“怪、怪胎……”小夫先反应过来,声音抖得厉害,不由自主地往胖虎身后缩了缩,“她说的是……外国话……她、她是不是会魔法?电视上说外国小孩有的会施咒……”“胡、胡说!”胖虎的嗓门很大,但仔细听能察觉到底气不足,“我才不怕!我、我只是……好男不跟女斗!”丽莎又往前踏了一小步,小皮鞋在泥土地上踩出轻微的声响。她把粘土怪兽又往前递了递,几乎要戳到胖虎的鼻子,同时喉咙里发出一声更低沉、更用力的“嗷呜——”,配合着又一次挤眉弄眼的鬼脸。胖虎终于扛不住了。“没意思!我们走!”他猛地转身,几乎是逃跑般冲出了空地。小夫像受惊的兔子一样弹起来,紧紧跟上,跑出几步后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正对上丽莎又一个新做的、吐舌斗鸡眼的鬼脸,吓得他脚下一绊,差点摔倒,连滚带爬地消失了。风又吹过,卷起几片金黄的银杏叶,打着旋儿追着那两个逃跑的背影而去,然后轻轻落下。丽莎保持着那个姿势,直到确认他们真的走了,才慢慢放下手,放松了紧绷的小脸。她转过身。大雄还蹲在野餐垫上,仰着小脸看她。他的眼睛睁得圆圆的,眼眶还红着,鼻尖也红着,但那双眼睛里此刻盛满了近乎纯粹的崇拜。他就那样一眨不眨地看着丽莎,仿佛她刚刚不是做了个鬼脸,而是打跑了一头真正的怪兽。“小侬……”大雄的声音小小的,带着浓浓的鼻音,但每个字都清晰无比,“好厉害……好厉害好厉害!”丽莎重新在他面前蹲下来,背带裙的裙摆铺在银杏叶上。她脸上的表情从刚才那种“凶悍”瞬间切换,如同春风吹过冰面,变得柔和而沉静。她再次掏出那块绣着“lc”的白色手帕,这次轻轻地擦掉大雄眼角渗出的、因为惊吓和激动而溢出的泪花,又顺便抹了抹他亮晶晶的鼻尖。“因为我是妈妈呀。”丽莎理所当然地说,声音恢复了平时的轻柔。她指了指野餐垫上那些散落的粘土“菜肴”和银杏叶“盘子”,那里是他们过家家游戏里的“厨房”和“餐桌”。“妈妈要保护爸爸。”这是游戏里的角色,也是她此刻心里最直接、最坚定的逻辑。大雄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他的眼睛很亮,映着秋日清澈的天空,也映着丽莎小小的、认真的脸。他就那样看了很久,仿佛要把这一刻的她,牢牢地刻进眼睛里。然后,他伸出手。不是去拿那块已经有点干掉的红色粘土,也不是去抓旁边那朵绿色的“西蓝花”,而是小心翼翼地、像触碰肥皂泡泡或者蝴蝶翅膀那样,轻轻地、轻轻地握住了丽莎的手。他的手心有点潮湿,是刚才紧张时出的汗,温热温热的,包裹着丽莎微凉的手指。“小侬,”大雄开口,声音里还残留着一丝哭过后的沙哑,但语气是从未有过的认真,甚至有些郑重其事,“等我长大了……”丽莎微微偏头,棕红色的马尾滑到一侧肩头,发梢的红色蝴蝶结轻轻晃动:“嗯?”“等我长大了,”大雄深吸一口气,用尽力气,大声地、清晰地宣布,仿佛这是世界上最重大、最不容置疑的决定,“我要和小侬结婚!”稚嫩的声音在空旷的场地上回荡,惊起了不远处电线上的几只麻雀。“这样就可以一直吃小侬做的牛排,”他继续说着,眼睛越来越亮,“一直、一直被小侬保护了!”三岁的孩子其实并不真的懂得“结婚”这个词背后复杂的社会意义和法律契约。在大雄简单纯粹的世界里,那大概就是“永远在一起”“不分开”的意思。像爸爸和妈妈那样,住在同一个房子里,用同一个饭碗吃饭,在同一个被炉里取暖,一起看星期天早晨的动画片,然后妈妈会吼爸爸,爸爸会傻笑……能一直吃到小侬做的、全世界最好吃的“牛排”,能一直被这个会做可怕鬼脸、会说外国话、能吓跑胖虎的小侬保护在身边。这就是他能想象到的、关于未来最美好的图景,是幸福的终极形态。丽莎愣住了。她眨了眨那双棕黑色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像蝶翼般轻扇。她看着大雄通红但无比认真的脸,看着他紧紧握着自己的、汗湿的小手,看着他眼睛里倒映出的、有些呆住的自己。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然后,慢慢地,一种柔软的光芒从她眼底弥漫开来。那是一种温暖的、仿佛冬日阳光终于穿透云层、洒在初融的蜂蜜上的笑容。它先是在嘴角漾开浅浅的涟漪,然后蔓延到整个脸颊,最后点亮了那双眼睛,让它们弯成了两弯好看的、亮晶晶的月牙。“好呀。”她轻声说,声音像银杏叶飘落般轻柔,却又带着奇异的笃定。她回握住大雄的手,稍微用了点力。“我等你,小雄。”她叫他“小雄”——就像他独一无二地叫她“小侬”一样。那是只属于他们之间的、亲昵的称呼,是这个秋日空地上悄然缔结的密码。大雄的眼睛瞬间被点亮了,比刚才还要亮,仿佛落进了整个太阳的碎金。他咧开嘴,露出一个缺了颗门牙的、大大的笑容,脸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痕。他急忙伸出另一只空着的手,急切地翘起小指,递到丽莎面前。“拉钩!”他宣布,声音因激动而微微发颤。丽莎也伸出自己细白的小指,脸上带着那未褪的、温柔的笑意。两根小小的手指,一根还沾着一点红色粘土的痕迹,一根指甲修剪得圆润干净,在午后澄澈的阳光下,郑重地、紧紧地勾在了一起。“拉钩上吊——”大雄起头,声音响亮。“撒谎的人——”丽莎接上,声音清脆。“吞一千根针!”两人异口同声,一起摇晃着勾连的小指,用童稚的嗓音念出那句古老的、带着天真残酷的咒语。童谣般的声音在空地上回荡,乘着秋风,掠过金黄的银杏树梢,飘向湛蓝高远的天空。银杏叶继续无声地飘落,像金色的雨,一片,又一片,轻轻覆盖在他们的野餐垫上,盖住了那块红色的“牛排”和绿色的“西蓝花”,盖住了散落的粘土工具,也温柔地覆盖了这个平凡的秋日上午,两个三岁孩童许下的、关于“永远在一起”的稚嫩而郑重的誓言。阳光穿过叶隙,在他们交握的小手上投下晃动的、温暖的光斑。风也放轻了脚步,仿佛怕惊扰了这一刻。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在空地边缘,那根贴着“小心高压”褪色标志的水泥电线杆后面,刚才仓皇逃跑的胖虎,并没有真的跑远。此刻,他正被一只结实有力的大手拎着耳朵,疼得龇牙咧嘴,踮着脚尖。“小——武——!”一个身材高大、烫着时髦卷发、系着围裙的女人——胖虎的妈妈,正怒气冲冲地瞪着自己的儿子,她的声音中气十足,几乎能震动电线杆上的灰尘。“你又欺负别的小朋友是不是!啊?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要团结友爱!要团结友爱!你把妈妈的话都当成耳边风了是不是!”“疼疼疼!妈妈!我没有!是那个怪胎!那个外国来的怪胎先做鬼脸吓我!她还拿着个怪物!”胖虎歪着头,试图解救自己可怜的耳朵,嘴里争辩着。“还敢顶嘴!还敢说人家是怪胎!我看你才是小混蛋!人家小姑娘文文静静的,能把你吓成这样?肯定是你先去招惹人家的!跟我回家!今天下午的布丁没了!好好反省!”“不要啊!布丁——!”胖虎被拎着耳朵,像只被逮住后颈皮的小猫,一路哭嚎着、辩解着,被拖离了电线杆,拖向了家的方向。他那“孩子王”的威风,在妈妈的手里荡然无存。更远处,一截坍塌了半边的旧石墙后面,小夫探出半个脑袋,脸色苍白地看着胖虎被他妈妈拖走的全过程,吓得大气不敢出。他左右张望了一下,确定那位凶悍的阿姨没有注意到墙角的自己,才像受惊的灰老鼠一样,贴着墙根,一溜烟地朝着自家那个方向狂奔而去。他打定主意,今天下午,不,今天一整天,都坚决不出门了!胖虎肯定要迁怒自己的!至于空地中央,那棵最大的银杏树下——那两个刚刚缔结了“百年之约”的小小人儿,对这段发生在视线之外的插曲一无所知。他们松开了拉钩的手指,但手还牵在一起。丽莎又开始低头,从粘土盒里挑选颜色,准备捏下一道“菜肴”。大雄也凑过去,笨手笨脚地帮忙递着粘土,偶尔自己想捏个“布丁”或者“炸虾”,却总弄成奇怪的形状,两人头碰着头,对着那团四不像的粘土,一起发出清脆的、咯咯的笑声。阳光越来越暖和,透过金黄的银杏叶,洒下满地的光斑,也洒在他们依偎在一起的、小小的肩膀上。风也越来越温柔,只轻轻拂动他们的头发和衣角,不再带来凉意。银杏叶一片,一片,静静飘落,落在他们脚边,落在他们发梢,落在他们交握的小手上。仿佛这个秋日的上午,这满地金黄,这温暖的阳光,这轻柔的风,还有垫子上那两个挨在一起的、小小的身影,会永远、永远这样延续下去。:()未来的重选择:丽莎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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