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就已经扑了上来。什么东西刺进我的脖子里,好痛,但佳纯叫了我的名字,好开心。她的手也好柔软,好喜欢。
“我注视你好久了,佳纯。”
好喜欢。
“在东京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对你着迷了。”
好喜欢。
亲吻她的指尖。
好喜欢。
“和我住在一起吧,好不好?”
好喜欢。
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
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好——
“早点自首吧。”但她说。
我高高抛起的爱意被重重砸下,似乎裂开了一条缝隙。
然后屋外响起脚步声。
然后佳纯开始大叫。
然后我捂住了她的嘴。
然后我捂住了她的嘴。
然后我捂住了她的嘴。
然后我捂住了她的嘴。然后——
4。3
——绯山佳纯死了。
我杀了她。
我杀了她?
我……杀了她。
电视机里还在播报着东大学生失踪的新闻,那张漂亮的照片就印在上面,同样美丽却扭曲发绀的面庞在我的眼前。她变得不太一样了,但还是……
我跪倒在地。
……好喜欢啊……好喜欢。
想起了江户川乱步的小说,说的是一个男人杀死了心爱的女人,然后与她的尸体一起活下去的故事。
简直和我一样。
或是说,我和他一样。
我想,我终于成为小说的主角了。
***
5。1
在她离开桥洞之后,我悄然跟在她的身后。
不知道是不是饿极了,她刚才可怜到在喝河水。真不忍心看她这样,等回到了家,我一定要带她去吃她最喜欢的莫斯汉堡,而且一定要是照烧鸡腿肉汉堡,她总吃这个。
虽然信用卡基本都被刷爆了,但买点汉堡总是没问题的。
后排的靠背掉下来了。真是破车,父母不要了才借给我用的。希望佳纯不要觉得委屈。
开了很久的车,终于到家了。我抱着佳纯回家。
她个子高挑,人却很轻,身体暖呼呼的,好像小时候我养的猫。
后来那只猫被我杀了,不过佳纯会和我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