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泱也没有兴趣听,她的所以目光都被眼前的宝马给吸引了。
这匹马体型修长匀称,浑身均是白色,皮毛覆在上面,仿佛是一层薄纱。皮肤如湖水一般在阳光下波光粼粼,熠熠生辉,让人完全挪不开眼。
它太美丽了。
宿泱着迷地问沈冠南:“我能骑骑吗?”
“可以啊。”沈冠南扶着宿泱坐上马鞍,他亲自牵着缰绳慢慢绕着马场走起来,“这匹马很温顺的,你是第一次骑马先慢慢走走。等你学会以后,就能骑着它驰骋了。”
宿泱的手轻柔地抚摸着她的鬃毛,它是如此的美丽夺目,光是站在那里就让她心里萌生出强烈地欲望,她想骑着它一起跑着,她们要和风比比速度。
但她根本不会骑马,只能拉着马鞍,任沈冠南牵着慢悠悠地走。
两人走了一圈后,黄书意也来了。她是马场的常客,在这里也有自己的马,她张扬地穿着一身红色骑装,一口气就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马就跑起来,她精准地停在宿泱身侧。
“喂,你叫我过来干嘛,当你们两个的电灯泡啊?”
沈冠南去给宿泱挑一匹适合她跑的马,而她舍不得珍珠,还念念不舍地围在它身边。
宿泱慢悠悠地摸着手中顺滑的鬃毛笑着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今天你的联姻对象也会来这个马场。”
“你不是想退婚吗?”宿泱说,“把你弟也叫来。你说如果他们两个人因为同一个人大打出手闹得极其难看,这场婚事还能进行下去吗?”
两个沉迷酒色的纨绔,因为美人而起争执,这简直太正常了,谁也不会想到后面还有个推手。
“但有个问题,谁当美人?”
“你弟最近不是在追求个小花吗?”宿泱眯着眼睛笑,她伸出一只手遮住眼睛抬头望天。
“事闹得越大越好。”
黄书意也不是个笨的,宿泱稍微一提点她就明白了。里面找人去联系了小花,还找了许多记者过来。
做完这一切后,她又找人不经意地给她弟身边的狗腿子说小花要来马场,他弟一听见消息肯定会立马追过来。
黄书意还想说些什么,宿泱却朝她做了个嘘声,沈冠南已经牵着马走过来了。
“你来了啊书意。”沈冠南将他精心挑选的马牵到宿泱面前,“宿泱,这匹马性格温顺,也不调皮。而且没有珍珠那么高,你上下马也安全,你试试吧。”
宿泱看了一眼,没有珍珠漂亮也没有珍珠气宇轩昂。珠玉在前,她不是很看得上,但也接受了。
她借助凳子翻身上马,沈冠南却提起:“我爸有一匹马叫照夜,通体流光,美轮美奂,我的珍珠在照夜面前也黯然失色。有机会我央求他拿出来让我们见见世面。”
“照夜?”宿泱笑笑,“好名字。”
他们来得早,马场人不多,而且这块也是不对外开放的区域是沈家自己人才能用的。
宿泱小心地控制马往前走,慢慢地速度也就快了起来。
黄书意跑到她面前说:“看不出来你还有点天赋嘛,不过比起我还是差了点。”
心里揣了事,黄书意也没太大的兴趣跑马,随便跑了两圈意思意思后,她就下马休息了起来。
她坐的位置很刁钻,她能一眼看到外面的热闹,而外面的人却看不到她。
宿泱仍在努力驯服着身下的马,尽管这匹马已经足够温顺亲人了,但偶尔它也不那么听话,会有自己的想法。
每到这时,她身体就会不受控地倾泻歪倒。沈冠南在旁边小心地护着她。
宿泱又一歪,沈冠南伸手扶着她。他的视线落在宿泱身上,看见了她空荡荡的脖颈。
他有些伤心地问:“宿泱,我送你的戒指呢?”
作者有话说:哦豁,怎么办没戴沈冠南的戒指,却戴了沈从谦的手镯,还被发现了[墨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