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进来就会明白了。”
“不,我想还是不进去了,”迪克说。“我的仆人们手脚不太干净,不敢把银水罐交给他们。走吧,弗兰克。你的银水罐比它们真实价格要低十九美元,我希望这项慈善事业能够成功。”
“他是怎么赚钱的,迪克?”在他们走后,弗兰克问道。
“他把所有的东西都编了号,让你付一元钱,然后他掷骰子,不管是多少号,那就是你抽中的东西,它们大部分连六便士都不值。”
一间帽子店就在眼前,迪克和弗兰克走了进去。迪克只花了七十五美分就买到了一顶很好看的帽子,但弗兰克却坚持要替他付钱。这顶帽子与原来的相比,显然和他这身打扮相配多了。由于已经没有什么必要再留着,迪克把原来那顶扔到了马路上,而当他回头时,看到被一个擦鞋的兄弟拾了起来,显然他觉得那顶帽子比他自己的要好。
他们又开始向前走,沿着钱伯斯大街走到了百老汇。在百老汇和钱伯斯大街的街角有一座巨大的白色大理石货栈引起了弗兰克的注意。
“那是什么?”他颇有兴趣地问。
“那是我朋友A·T·斯图尔特的,”迪克说。“这是百老汇最大的商店[3]。如果我从擦鞋业退休后想要从商的话,我会买下这家店或建一座和这座房子一样亮堂的大楼。”
“你去过这家店吗?”弗兰克问道。
“没有。”迪克说,“但我和斯图尔特的一个合伙人很熟。他是个出纳员,每天除了收钱什么都不干。”
“很好的一份工作呢!”弗兰克笑着说。
“是啊,我也想干这样的工作呢!”迪克说。
他们过了马路,走到百老汇西街,沿着这条街往前走。对弗兰克来说,这里的景象十分有趣。他习惯了乡村的宁静,觉得马路上跑来跑去的各种各样的车辆和人行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也很引人入胜呢。接着他又被商店橱窗里那些五花八门的东西迷住了,老是叫迪克看一些货品满架的橱窗。
“有这么多店主,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找到那么多人来买东西的,”他说道。“我们村子里只有两家店,而百老汇好象满大街都是商店呢!”
迪克说:“是啊,纽约大街都这样,尤其是第三、第六和第八大道。鲍厄里也是个大的购物中心。这儿的东西一家比一家便宜,并且人人都假装他们的东西不赚钱。”
“巴洛姆博物馆在哪儿?”弗兰克问道。
“哦,那是在阿斯特大楼的斜对面,”迪克说道。“你刚刚没看到一栋挂着很多旗子的大楼吗?”
“看见了。”
“噢,那就是巴洛姆博物馆[4]。那是幸福家庭住的地方,还有狮子、狗熊以及稀奇古怪的东西。那地方棒极了。你去过吗?那里几乎和老鲍厄里一样好玩,只是那里演的戏不那么精彩。”
“我要是有空,就去看看,”弗兰克说道。“我们家乡有个男孩一个月前曾来过纽约,曾去过巴洛姆博物馆,回去之后就一直谈论它,因此我想肯定值得一看。”
“老鲍厄里正在上演一出好戏,”迪克继续说道。“这出戏的名字叫做《多瑙河的魔鬼》。魔鬼爱上了一个年轻的姑娘,抓住她的头发把她拖到一个很陡的山岩顶上,也就是他的城堡中。”
“这种表示爱的方式真奇怪,”弗兰克笑着说。
“你要晓得,她不想跟他走,她爱上了另一个家伙。当那家伙听到他的女人被抓走后,难受极了,发誓不把她救出来,就不罢休。最后他通过一个地下通道进到城堡里,和魔鬼决斗。哎,看到他们在舞台上滚来滚去,互相刺杀对方,那才叫过瘾呢。”
“那谁赢了呢?”
“刚开始魔鬼好象占了上风,但最后年轻的男爵把他打倒在地,将一把匕首刺进了他的心脏,说道:‘去死吧,虚伪的罪人!恶狗会吞食你的尸体的!’之后魔鬼哀嚎了一声,就一命呜呼了。男爵于是抓住他的尸体,把他扔下了悬崖。”
“我觉得演魔鬼的人如果受到这样对待的话,似乎应该获得额外的报酬。”
“没错,”迪克说道。“不过我想他已经习惯了,他的体格似乎就适合这样。”
“那是什么大楼?”弗兰克指着一个离马路几杆[5]远的建筑物问道。这座建筑的前边有一个大院子的建筑物,这在百老汇不大常见,因为其它的建筑都建在马路边。
“那是纽约医院,”迪克回答说。“那是很有钱的医院,对病人收费比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