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吗?我明知故问。
喜欢喜欢!他笑得更傻更着迷了,眼睛像是长在了那近在咫尺其实远在天边。
那是狄将军的小女儿,身份高贵,常喜欢独自出来行游,但她身后总是远远缀着或其他着四五个蓑衣打扮或其他,是精悍的密卫。
那么有自知之明的他,却每次在我问他的时候都如此不自知——看来他是真的很喜欢她。
喜欢到忘记自我忘记自卑也忘记了得到,这是绝对而完整的痴迷。
我心中默念:我将来要统帅千军万马,要当赤霜的君王!
……
野孩子!两个野孩子!一辈子都是野孩子!学方他们这样嚷着。
我们不是野孩子,我这样对河上满说。
——
我是练刀啊练刀。
河上满却找来一些破书本,读读写写画画。
识字吗你?我问。
他就用炭笔在石头上画了三笔,是个上字。
上!他说。
我点头,瞪着远处那些可恶的身影,大吼一声:上!
这是我们第一次主动冲向学方那伙混蛋。
那照旧是一场一边倒的大战。
我跟河上满被打得比以前都惨。
他的手被踩得很严重,因为他死活都不撒那短短的一根炭笔。
破书本彻底被踩成了泥。
他不收拾,也不难过,就是说:我听说富贵人家都是有文采的,也喜欢有文采的。
我摇摇头,不打算笑话他,认真说:可你就会写个上。
以后就多了,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又说,咱们真傻!
我看错你了,原来你不傻,我说。
他的鼻涕又流了下来。
真冷。
我忽然想起,我未曾帮助过他任何,只是吃兔吃鼠的时候分他一些。
——
某一天清晨,推门而出,一脚踩到了什么,低头看,是一片炭粉。
还有一个字,简单就那三笔。
上。
我知道他走了,他果然不傻。
我有刀,随便练,可这里没有崭新的书本细腻的炭笔。
风吹走了那些黑色粉末,我很遗憾。
他留给我唯二的礼物,只剩下那个上字。
上!
——